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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水政大队加强行政执法,确保度汛安全
索 引 号:
014143619/2008-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产生日期:
2008-06-11
发布日期:
2008-06-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水政大队加强行政执法,确保度汛安全
市水政大队加强行政执法,确保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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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市水政监察大队接群众电话举报:溧阳市湖塘石灰厂将疏通航道的淤泥堆放在北河南岸迎水坡及平台。接举报后市水政监察大队即往现场调查,经勘察,溧阳市湖塘石灰厂擅自将所清淤泥堆放在北河别桥镇段南岸迎水坡及平台,面积达40000平方米,违法事实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市水政监察大队当场责令溧阳市湖塘石灰厂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当事人史傲林于5月21日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截止日前,将所堆放淤泥已全部清除,恢复河道原状,保证了北河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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