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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8-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 [2007] 25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7-02-28
发布日期:
2008-03-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
关于印发《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的通知
溧卫 [2007]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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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卫生局
文件
溧阳市气象局
溧卫 [2007] 25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
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的合作机制》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气候的变化,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值大幅度地增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不良气象条件对生态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越来越重要。为有效应对不良气象条件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气象条件信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常卫应急[2007]43号),我们共同制定了《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合作机制》)。现将《合作机制》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合作机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措施联动、服务公众”的合作原则,积极协商,制定相关合作机制,共同应对当地公共卫生气象问题。
市卫生局联系人:疾控科胡琳,电话:0519—7216424。
市气象局联系人:沈玉林,电话:0519—7320178。
附件: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
溧阳市卫生局 溧阳市气象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常州监狱医院,溧阳监狱医院
附件
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
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
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气象条件信息(以下简称“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有效预防和减轻不良气象条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我市“两个率先”,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双方”)决定建立共同应对不良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作原则及工作目标
双方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措施联动、服务公众”的合作原则开展工作。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提示。最终目标是建立长期、稳定、准确、及时的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与发布机制,为公众自我防护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我市“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协调组织
双方建立应对不良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提示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史宙豪、市气象局书记郭顺生共同担任。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聂德贤、疾控科科长阮生荣、市疾控中心主任蒋康伟、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沈玉林、气象台台长王富强等同志组成。
双方合作机制的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疾控科、市气象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
为实现双方合作机制,市卫生局具体指定市疾控中心为技术支撑单位,市气象局指定气象台为技术支撑单位。技术支撑单位具体承担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提示相关技术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若干业务工作会议。
三、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开展可能引发夏季高温中暑、冬春季一氧化碳中毒、疾病流行等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提示,主要工作内容为:
1.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气象、卫生部门共享相关气象资料和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双方通过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为今后工作发展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储备。双方所需资料的具体内容由双方根据需要协商确定。
2.技术交流,共同发展。双方建立定期的技术交流制度,推动双方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和研讨,提高公共卫生气象技术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提示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
3.联合攻关,成果共享。发挥卫生部门和气象部门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双方专家合作开展气象对公众健康影响及机理研究,确定预报方法和模型,建立监测、预报和提示业务流程,并不断完善和改进。攻关经费采取联合向有关部门申报、本部门支持立项等多种形式。双方合作取得的技术成果,属双方共同所有。
4.定期会商,联合发布。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提示与预报、预警由气象和卫生管理或技术支撑单位联合署名,共同发布。双方业务单位应在预报发布前将预报结果及时传给对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进行会商。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指定的业务单位签发,并通过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发布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提示和预报预警。
5.部门协调,上下互动。通过联合下发文件等方式要求各地卫生和气象单位提高双方加强合作的重要意义,共同推进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提示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合作机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由双方共同解释。经双方同意,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公共卫生气象问题,这里指公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由不良气象条件引发的生理与心理疾患,或由不良气象条件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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