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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4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7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4-06-30
发布日期:
2008-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4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4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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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计划生育局
(2004年6月30日)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州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继续围绕创建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的奋斗目标,以提高全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中心,从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入手,抓亮点、创特色,坚持与时俱进,深化综合改革,确保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据统计,1—6月全市出生人数为2220人,预计全年已生待生总数为5000人左右,计划外生育30人左右,计生率99%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
今年是争创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市的关键之年,为此,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
一是加大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力度。
2月25日,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了全年度工作,市长高清到会作了重要讲话。4月份,党政联席会议听取了我局关于争创“十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组织进行了调研。
二是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
今年度,我市站在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的高度,按照省和常州市的考核标准,市镇两级财政分担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据统计,市财政预算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680万元,人均8.5元,各镇区预算投入计划生育经费1120万元,人均14元左右,确保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成员座谈会,张艳副市长代表领导小组通报了去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重点提出了今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要求。会议广泛征求了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统一了全体成员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力地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又相继召开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科技、宣传、法制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把其作为份内事来做,而且要做好、做实。
四是加大后进转化力度。
年初,我们对照“十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标准,全面分析了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情况,并针对制约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问题——全市计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第一是继续开展争创计生工作模范镇活动,调动各镇区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树立计生工作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第二是加强后进转化工作,根据各镇(区)计生工作情况,全市排出了6个基础较为薄弱的镇作为市级重点指导镇。各镇(区)也都根据实际情况排出相对后进的村,实行重点管理,并选派人员定村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限期转变后进面貌。
(二)与时俱进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我们从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着手,与各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协商,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的意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进一步促进了新型婚育观念的形成,使“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生育观念深入人心。上黄、周城成立了关爱女孩基金会,为独女特困户实行政策技术扶持,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结对帮扶活动。社渚镇积极为计划生育独女户担保贷款,帮助她们发展种植、养殖业,促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新昌镇会同镇妇联、团委联合举办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座谈会,为贫困独生子女捐赠生活学习用品。今年5月份,我局会同市卫生局就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充分听取基层计生、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协商制定出台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通知》(溧计生[2004]17号),明确了双方职责,提出了新的举措,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3月份,我们转发了省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流进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我们与市公安局、民政局协商,出台了《外来婚进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通知》,坚持把流进已婚育龄妇女纳入到本地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中,实行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教育、同待遇。各镇区也都能认真按照要求摸清底数,建好台账,查证验证,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及时为其补办《溧阳市外来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证》。同时,建立流动人口两地信息联系通报制度,统一发放催办通知单,将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发函至对方所在计生部门,办好交接手续。4月份,我们对城乡结合部、集镇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管理难点和重点区域进行了清理,并为城郊结合部的4个村配备了计生协管员。
二是做好流出已婚育龄群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地计生办主动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90%以上。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普遍建立与现居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反馈工作,全市《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报告单》寄回率达80%左右。
3、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帮困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去年以来,我们对全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了多种救助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计生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又对全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作了全面的调查统计,通过排查: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22户,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家庭84户,独生子女一方或双方伤残家庭832户,计划生育并发症家庭249户,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助活动。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供政策保障。此外,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精神,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试点工作,由市、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摸清底数。
上半年,我们对全市企业进行了认真的清底摸查。市工商局提供的全市企业数是2652个,经逐个上门核对后,确认全市企业数是1743个。其中:200人以上的企业有77个,50人以上的企业有230个,50人以下的企业有1435个。
二是明确职责。
各镇(区)都能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50人以下列为村(居)属地管理;5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都与镇政府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类企业都要承担起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企业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企业计划生育网络。
各镇(区)对50人以上的企业配了专兼职计生干部,督促其建立了计划生育台账,并定期组织开展孕检服务。200人以上的企业逐步建立了计生协会。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推进。
1、科学技术工作全面加强。
今年,我们从服务网络建设、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系列工程三个方面着手,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
今年增设了上沛、埭头两个镇为中心服务站,六个中心服务站于5月份顺利通过省计生委的验收,目前省计生委配备的设备已逐步到位;对其余服务站进行了一次常规配置检查,不符合规范的已督促整改到位;4月份,我们借鉴常州市经验与市卫生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并对全市中心村服务室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了139个服务室为中心服务室,并聘请了139名计划生育指导员和配置了体重秤、药具箱、小插箱、血压计等必要的设备。
二是狠抓了科技服务人员的能力建设。
我们从培训教育入手,在思想上转变服务理念,在业务上提高技能水平。5月份,组织各镇区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了常州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咨询技巧培训班。
三是推进“系列工程”,拓宽服务领域。
今年我们根据计划生育特需型服务的要求,继续开展了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并得到了广大育龄妇女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顺利完成了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工程项目,共送检血样2336份,全市共筛查出各种异常5例,均及时采取了流引产手术;出生缺陷干预孕前TOUCH检查全面启动,5月份召开了宣传发动会,并印发了《致待孕夫妇的一封公开信》,6月份已完成TOUCH检查293人;男性生殖健康和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继续推进,通过知识讲座、广播宣传、发放资料、集中上课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服务。
2、规划统计工作不断完善。
我们从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了规划统计工作水平。年初通过市镇两级的努力,全面开通了广电宽带,确保了信息数据上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完成了局域网网页设计的准备工作,为初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提供了条件。全面更新了服务系统的安装程序,对全市各镇区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服务模块进行全面升级,并调试到位。完善了溧阳市人口计划需求分析的程序。同时,5月份根据常州市计生委开展中青年生育意愿调研工作要求,在溧城、埭头、社渚、前马、别桥、南渡六个镇开展了中青年生育意愿调研,共正确填写调研表800多份,为做好人口计划需求调研工作进行了实践操作锻炼。此外,为了强化信息的全面采集、及时上报,制定完善了《溧阳市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制度》。
3、政策法规工作逐步规范。
我们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广大计划生育干部都能自觉学法、守法、执法,全市计生系统没有发现违反“七个不准”的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得到较好的落实。
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参加了行政许可法培训,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同时,为全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等一系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本等全面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
村民自治工作有新进步。
我们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纳入整个村民自治的工作中统筹安排。在农村,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创建“文明家庭”、“建设小康村”结合起来;在城镇,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融入了社区各项工作中,同时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与广大的育龄群众重新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约,上半年签订率达85%以上。
计划生育经费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确保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专款专用,落到实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我们会同市监察、财政部门对全市20个镇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2004年各镇区计生经费的预算情况、计划生育手术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各镇区2003年度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情况、计划生育贫困户的补助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规范了计生部门收费行为。
为完善财务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收费的通知》,对各项计划生育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不得以任何名义多收费乱收费,否则将按《过错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6月份,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4、宣传教育、协会工作有新创新。
今年以来,我们立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突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这两件大事,从抓宣传系统框架和能力建设入手,全面推进了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加强了部门协作。
我们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合,努力营造各负其责、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我们与宣传部联合下发了《2004年溧阳市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创新形式,积极开展活动;参加了全市第十六届“科普知识周活动”,广泛宣传了计划生育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二是拓展了宣传渠道。
我们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的作用,与市广电局协商开辟了《常州晚报、溧阳新闻版》“计生园地”专版和《溧阳人民广播电台》“人口大舞台”专栏,增强了计生宣传的影响力;改善了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宣传环境,全市17个服务站进行了重新布置,温馨环境已经呈现。同时,结合我市城市建设,争取各部门支持,加强了计划生育外部宣传环境建设,准备在溧金公路转盘处设置一块大型的公益性广告宣传牌,以“人口、发展”为主题的大型雕塑不久也将会呈现在城区的市中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环境;各镇区立足自身阵地开展了各项公益性宣传,通过有线电视进行新闻宣传,定期更换板报、墙报、宣传栏的宣传内容。
三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我们结合“5。29”协会成立24周年纪念活动,在市政府广场精心组织开展了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参加群众达5000多人,接受咨询服务达200余人;各镇区广泛开展新婚期培训工作,采取集中上课的方式,向他们宣传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知识,确保了新婚夫妇受教育面在95%以上。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筹集计生宣传专题片的拍摄素材,并将把其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提升点来抓,增加协会创新活动的内容。
(四)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们在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月份,我们在前马镇开展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妇女主任工作,对全镇11个村(居)妇女主任岗位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妇女主任和其他妇女共计32人参加了竞聘,经过严格、公开、公正的考核,最后有4名新同志走上了妇女主任工作岗位,这一举措有效地优化了前马镇基层计生专干的队伍素质,提高了她们的工作责任心,同时也为我们今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
我们继续坚持“以会代训”制度,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条线于年初分别召开了业务工作会议,各镇区也都组织广大计生干部进行了深入的业务培训活动。4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市计生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就计生业务工作作了重点强调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我们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广大计生干部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
三是举办了信息化素质培训班。
为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我们与市人事局协商,联合举办了计生系统信息化素质培训班。培训时间为期50天,聘请了人才培训中心的专业教师授课,培训对象为全市45岁以下的计生助理和服务站人员,同时鼓励45岁以上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少数薄弱镇的整体工作有待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还不十分明显;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力度都还不够强;广大计划生育干部还缺乏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镇与镇、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我们将着重在拓宽和深化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开发人力资源、深化综合改革上下功夫,求实效,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广泛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目标、新机制、新标准、新要求,熟悉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机制。
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特别是涉农部门进一步推动“三结合”和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机制。重点是根据国办发[2004]21号精神,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试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调查摸底阶段。
(三)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一是进一步强化技术人员的咨询、随访技巧和业务能力,
提高宣传服务、技术服务、依法服务和信息服务水平
。二是
进一步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围绕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好”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努力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充分发挥好市计生指导站的龙头作用、分站的中心作用、镇服务站的主体作用、村服务室的基础作用,做到“三站一室”联动运作。三是继续全面实施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随访服务工程和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抓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和男性生殖健康工程的项目试点,以“六大工程”的实施带动全市计划生育全方位优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七个不准”的规定,杜绝违法行政;坚决制止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及搭车收费,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针对当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治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研究探索有效的办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严肃查处违法选择性别、违法生育。
(五)
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国家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村(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加大对农村流出人口的清查和对集镇以及城郊结合部的清理清查。并定期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检查指导督办,对责任不清的空管地区做好专项调查,划清责任,理顺关系,狠抓落实。
(六)
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坚持把宣传教育摆上首位,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节假日、纪念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种文艺、座谈、咨询、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加强生育文化镇、村建设,立足一镇一品、一街一品、一村一品,强化环境宣传,建设好生育文化园区和生育文化的宣传环境,创建一批市级生育文化特色镇、特色村(社区)。
(七)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计生干部任职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通过培训使计生干部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得到明显改善和较大提高。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计生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做到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切实解决计生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继续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树立计生干部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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