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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9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计生〔2004〕8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4-02-24
发布日期:
2004-02-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计生〔2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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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计生〔2004〕8号
关于印发《
2004
年全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区)计生办:
现将《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0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
工作要点
2004
年
抄送:常州市计生委,市委、市政府。
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各镇(区)计生办:
2004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2004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80万以内,出生人数控制在50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以内,自然增长率接近0,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知情选择、知识普及、随访服务、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指标都达到省示范市标准。
一、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1、强化法制宣传,增强法制观念。继续利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全方位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收养法》等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计划生育法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
2、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一是申领执法证。经市编委批准,已将各镇(区)计生服务站人员列为计生办人员管理。今年为这些人员统一申领行政执法证,增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二是聘请法律顾问。继续聘请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四是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要积极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使社会抚养费及时征收到位。
3、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会同市监察、财政、物价、卫生、药监等部门,组织对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情况、免费服务经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4、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要对流入人口实行与现居住地常住户籍人口同样的管理与服务,他们应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权利,必须受到政府的充分尊重。要把流入人口纳入计生事业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中严禁乱收费。重点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到“四个突出”:突出抓紧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到工作有重点;突出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突出抓好孕前工作,做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突出落实房屋出租户的管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在涉及流动人口的生育权益保障、免费提供落实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奖励政策兑现、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5、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纳入整个村民自治的大盘子中统筹安排。在农村,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创建“文明家庭”、建设小康村结合起来;在城镇社区,要把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融入社区各项工作中。同时今年要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重新签定村民自治协议书。
二、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1、完善“三站一室”联动机制。以市站为龙头,成立技术服务指导组,经常深入分站和镇站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全市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以分站为中心,成立区域技术服务协作组,定期开展学研活动,分散做好经常性技术服务,集中开展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各分站每月召开一次分站长会议,形成制度。各分站还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特色,探新路,使分站真正起到整合资源、依法服务、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不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和积极探索服务工作重心下移的新路子。
2、计卫联手推进优质服务。本着“政府牵头、计卫联手、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共同实施、服务群众”的原则,加强计生与卫生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计生部门组织网络和卫生部门技术力量优势,联手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与卫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碰头、交流情况、反馈信息。成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库,有效解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疑难杂症,规范各医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进一步实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系列工程。召开市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系列工程中的职责。继续全面推进六大工程: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要向卫生部门拓展,着重提高内涵质量;随访服务工程重在抓落实,求实效,着重提高及时率;RTI防治工程重在抓后续服务,完善台账资料,2002—2003年已做的RTI防治工程名单要全部进机,达不到80%的镇要在2004年内全面完成;出生缺陷二级干预仍在6个试点镇实施,一级干预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叶酸为主的营养素服用面要进一步扩大;男性生殖健康工程按省要求以宣传与干预为主,并加强市计生指导站男性生殖健康咨询技术服务室建设;青少年生殖健康工程要发挥好阵地作用,并借助社会力量以求提高青少年生殖保健水平。
4、规范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认真落实常州市卫生局、计生委《关于加强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做好村服务室建设指导工作和人员培训,使村服务室真正发挥好知识普及、咨询指导、药具发放等八大服务功能。拟以上黄夏林村和新昌村两个服务室为试点,6月份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村服务室建设。
5、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与卫生、教育等部门加强配合,做好孕前指导、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逐步形成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水平。2004年1月1日起审批的照顾再生一孩夫妇都要到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做染色体检查,凭检查单到镇里领取再生一孩证。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通过法律等手段,坚决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对B超和染色体检验技术严格监管、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孕期随访服务等项工作制度,千方百计遏制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势头。
三、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建设
1、认真兑现各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加5%的退休金、奖励假期及假期待遇等问题。
2、实施关爱工程。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给予社会救助。争取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只生一个女孩的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医疗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标准。
3、进一步建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机制。按照上年摸排出的困难家庭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救助办法,尽量帮助这些家庭摆脱困境。同时争取社会支持,特别是民政部门的支持,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救助、救济和帮扶。
4、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整体保障体系。要抓住建立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深化农村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机遇,争取制定出台能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一个女孩的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标准。在推行农民养老制度改革中,贯彻实施“优先优惠”的原则,即在推行农民养老制度之初优先为实行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生一个女孩的农户投保,在普遍实行农民养老保险的地区给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以优惠。
四、努力建设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
1、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从群众的愿望和生育需求出发,拓展和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从着重宣传控制人口数量,转向建设和发展先进生育文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宣传,继续组织参加“好新闻”、“好栏目”评比,争取好成绩。
2、全面启动关爱女孩行动。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工作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争取列为省计生委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县(市)。
3、强化人口理论教育。突出新的发展观、人口发展战略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人口理论教育的实际效果。继续做好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育工作。举办全市计生分管领导培训班,强化人口意识。
4、切实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好集中性和经常性活动,开展“三下乡、送温暖”活动。认真组织“7·11”世界人口日、“9·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二周年宣传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宣传日等社会宣传活动。
5、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精心制作既美观大方又经济实用的环境宣传载体,改变以往生硬强制性的宣传内容、使用规范、温馨的用语,继续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精品工程。针对人们对精神产品的需求,瞄准不断发展的文化市场,从较高的起点上开发制作,发行一批受群众欢迎、高质量、高品位的计划生育宣传品。
五、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1、继续推进统计改革。要完善指标体系、拓展信息渠道、改进统计制度,努力实现由单纯的人口统计向事业统计的方向发展,由主要依靠基层收集信息向基层收集与相关部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形成融规划统计、科学技术、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财务等一体的综合统计报表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决策的数据支撑体系。
2、建立健全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制度,积极做好“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准备工作。2004年在完成溧阳市人口计划需求分析系统开发的基础上,实现人口计划需求分析报表的建立,开展政策生育率和实际生育率的对比研究,逐步建立定期预测预报出生人口信息的制度,引导市民参与生育调节和人口结构的改善。同时并积极编制好“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
3、构建“三网一库”,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服务作用,不断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2004年在计生系统宽带网建设全面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宽带优势,全面推进计生系统办公自动化进程。
一是确保广域宽带网的正常运转,制定宽带网运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是加快建成机关局域网,为机关办公自动化服务。要通过建立局域网,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计算机操作能力。抓紧做好计生局局域网的网页设计工作,从而加快实现办公自动化进程。
四是加快完成溧阳市计生局网页界面设计的完善工作,并要维护和推广好“溧阳市计生局”网站。
六、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1、改革财政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市财政今年按8元投入到位,镇财政将计生经费列入预算,按人均14.5元到位,免费服务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保障。
2、强化综合治理机制。一是认识要到位。通过学习、宣传,让相关部门真正认识到齐抓共管计生工作不是按计生部门要求做,而是依法履行职责。二是指导要到位。计生部门要主动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以免相关部门误解、曲解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考核要到位。继续由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并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四是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委员会作用。各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职责,定期开展活动,真正发挥作用。
3、完善目标考核评估机制。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既考核结果,又考核过程,减少检查频率,避免重复检查,引导镇级计生干部把基层工作重点转到宣传和服务上来。继续开展争创计生工作模范镇活动,坚持标准,整体推进,提高模范镇内涵质量和整体水平。
4、健全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推行“以社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托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把下岗职工、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全部纳入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与健康促进为主的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依托社区资源,实行大联合、大渗透、大协调,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帮扶等综合服务全面融入到社区服务之中,落到实处,融为一体。
5、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进一步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抓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健全企业计划生育网络,50人以上的企业配专兼职计生干部,200人以上的企业要建立计生协会。统一企业计划生育台账,便于企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和落实。重点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报销等。培养3—4个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的先进典型,7月份开现场会进行总结交流。
6、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大期内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每年2—3次的孕情监护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工作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对某些方面工作迟迟不能到位的单位,召开一把手小灶会。对村级实行分类管理,按一、二、三类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促使三类村限期转变面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增强村级组织抓好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七、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
1、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采用公开招考、招聘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多渠道积极引进人才。引入竞争机制,在全系统形成敢于竞争、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努力创造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以开拓创新为工作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会同人事部门拟订服务站人员任职条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
2、加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培训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使人员的知识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专业素质得到较大提高。组织计生系统公务员参加新一轮专业知识培训,举办计生干部电脑培训班,继续办好大专教育班。
3、创造人才建设的良好环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和支持,结合计生部门的实际,充分利用和争取相关政策,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计划生育系统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把队伍建设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切实加以考核。
4、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在计生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解决计生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树立计划生育干部“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新形象。
溧阳市计划生育局
二〇0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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