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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全市药具工作改革进行评估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3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07〕14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7-05-29
发布日期:
2008-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全市药具工作改革进行评估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药具工作改革进行评估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0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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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计生办,市计划生育指导站: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评估方案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40号)和苏人口计生委[2007]2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溧阳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组织实施,确保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附件:1、溧阳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
2、溧阳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实施方案
3、县、乡、村(居)级药具工作改革评估表
4、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情况调查表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溧阳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海清 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丛瑞娟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张玲娣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计生指导站站长
成 员:史 琳 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志生 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仙 市人口计生局规统科技科科长
杨谷丰 市人口计生局规统科技科副科长
史益颖 市人口计生局规统科技科副科长
黄 君 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药具员
附件2:
溧阳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药具工作综合改革的进程,加强药具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市药具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要求,科学认真地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
二、评估内容:
根据各级药具机构的职责和任务,确定评估项目和标准。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及发放服务。
三、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和标准:
1、方法: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各镇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在各级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逐级评估。
2、标准:以《江苏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评估表》为依据,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评估步骤及时间安排:
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将作为“十一五”推进全省药具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为初评,2008年—2009年进行中期评估,“十一五”期末进行终期评估。今年初评的 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07年5-6月,各镇计生办依据评估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逐级进行自查评估,市人口计生局于6月底组织进行督查和评估。
第二阶段:2007年7-8月,迎接常州市人口计生委检查和评估。
第三阶段:2007年9月,迎接省人口计生委的评估抽查。
第四阶段:2007年10月,全省各市在进行初期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将评估报告上报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镇计生办必须高度重视药具工作改革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镇组织评估工作时,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评估工作。
(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评估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交流,积极推广,推进药具工作改革的深入发展。
(三)求真务实,严格评估。应严格执行评估方案,在自查中应实事求是,严谨准确填写各类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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