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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07〕8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7-03-15
发布日期:
2008-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实施方案
溧人口计生〔20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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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计生办: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常州市《关于开展“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工作意见》精神,让农民工尽早融入城市,平等享受市民待遇,市人口计生局决定在2007年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民女工生殖健康水平,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贯彻落实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镇计生部门要把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作为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计生助理具体抓,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形成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应结合本镇实际,成立“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活动中涉及宣传、管理、服务和经费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正面引导
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把握好宣传的重点、时机、分寸,切实搞好宣传工作。一要加强对农民女工的宣传。各镇要利用农民女工来溧务工之际,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居)委会、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二要加强服务机构的环境宣传。各镇计生服务站要加强环境布置,制作专题宣传挂图或宣传版面放置在服务机构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要加强对开展“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活动本身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大型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我市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主要内容、任务部署、工作进展、成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统一进度,保质保量
1、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3月):各镇要利用农民女工春节后进城之际,大力宣传我市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主要内容,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3月至9月):各镇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本次活动,要抓住重点,围绕宣传、组织、服务三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举措,完善服务台账,因地制宜地开展“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具体负责该项工程的技术服务。
3、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0月):市人口计生局自始至终将监督该项工作的进展及落实情况,及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2007年10月组织对落实“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进行全面验收总结并迎接常州市人口计生委的检查验收。
四、经费落实
各镇要将“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妥善解决好经费问题。“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技术服务按照10元/人落实经费,所需经费市计生局补助70%、乡镇承担30%。
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实行计划生育农民女工的惠民政策,各镇要成立“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扎扎实实推进该项工作,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附件:
1、溧阳市人口计生局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任务分解表
3、“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关爱对象及服务项目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溧阳市人口计生局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
综合防治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海清
副组长:陈云芳 金富才 丛瑞娟 张玲娣
成 员:吴圣芳 许秋凤 史嘉翼 史 琳
谢逸娣 张春仙 晏 俊 杨谷丰
管丽静
附件2:
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
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任务分配(例)
单位名称
任务分配(例)
溧 城
386
上 沛
40
上 黄
86
竹 箦
60
埭 头
76
后 周
25
戴 埠
85
前 马
35
天目湖
65
南 渡
35
横 涧
新 昌
20
别 桥
22
社 渚
15
绸 缪
15
周 城
15
上 兴
20
全市合计
1000
附件3:
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
关爱对象及服务项目
一、关爱对象:原则上为居住在我市半年以上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居住不满半年拟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也可列入)
二、服务项目:
(一) 技术服务内容:
实施“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的服务项目参照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有关服务项目,各镇可根据本镇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基本服务不得少于以下项目:
1、个人体检:包括身高、体重、体温、血压等;
2、妇科检查;
3、白带常规;
4、B超;
5、乳腺检查。
(二) 生殖健康教育:
通过专家授课、播放录像、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常见生殖道感染的临床表现、危害
、
预防及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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