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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全市出生清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08-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06〕36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06-12-04
发布日期:
2008-07-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在全市开展2001-2006年出生情况的清查核实工作。
关于开展全市出生清查工作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0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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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计生办:
为提高出生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地分析当前人口形势,根据上级计生部门要求,在全市开展2001-2006年出生情况的清查核实工作。
一、清查内容
本次出生清查对象为2001-2006年常住本地半年以上人口中所出生的人口(含抱养、送养、出生后死亡)。
以村(居)为单位填写“2001-2006年出生人口登记表”,核查准确后上报至镇级,由镇级审核后,录入汇总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局。特别是对收养、迁入、出生后又死亡的三种特殊对象不能漏登。(登记表、汇总表附后)
二、工作步骤
2006年12月5日至15日,村级填写“2001-2006年出生人口登记表”;
2006年12月16至19日,镇级复查、录入进机汇总并上报市人口计生局规统科。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出生清查工作,充分认识出生清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确立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要采取措施排除各种干扰,把出生情况搞准,把数字核实。
2、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工作,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除顾虑,做到如实申报。
3、对出生清查中继续瞒、漏、错报出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责令改正,保证出生清查的数据质量。
4、清查中发现2001年以来漏报出生的,要及时对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修正,并补报至“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确保人、机、单一致。
5、出生清查的重点在村(居委会),镇级要集中一段时间的精力,深入村组,加强指导,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镇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附: 1、2001-2006年出生人口登记表
2、2001-2006年出生人口汇总表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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