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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申报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16/2008-0006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2008-10-13 发布日期:2008-1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1、参加计生工作满15年者;2、工龄满30年,其中计生工作满10年者。
关于申报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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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者荣誉证书》人员的通知
 
各镇(区)计生办,市计划生育指导站: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计生工作者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计生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热爱本职工作,根据省、常州市有关要求,对申请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的人员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参加计生工作满15年者;
   2、工龄满30年,其中计生工作满10年者。
   符合其中之一者即可。
    二、其它:
   1、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荣誉证书》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2、请于10月16日前上报。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0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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