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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确认二○○八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复评合格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8-0004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2008〕132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8-12-22
发布日期:
2008-12-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确认二○○八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复评合格单位的通知
关于确认二○○八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复评合格单位的通知
溧卫〔2008〕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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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托儿所、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查评估工作精神,对照《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苏卫基[2004]15号),现就我市二○○八年经复查评估卫生保健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位(具体见附表)公布如下:
一、 卫生保健达示范的单位(5所)
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幼儿园,戴埠、上沛、竹箦中心幼儿园。
二、 卫生保健达一类的单位(16所)
溧城、上黄、社渚、埭头中心幼儿园,外国语、东升、濑江、城南、清安、前马、大溪、后周、横涧小学幼儿园,城北、龙泉、新芽艺术幼儿园。
三、 卫生保健达二类的单位(5所)
天目湖中心幼儿园,平陵、河心、绸缪、新昌小学幼儿园。
四、卫生保健达合格的单位(7所)
古渎、强埠、汤桥、后六、周城小学幼儿园,瑶瑶、万泰托儿所。
溧阳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镇(区)医院(卫生院)
溧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登记表(2008年)
序号
单位
电话
地址
性质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园长
班级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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