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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工作简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8-0005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第3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6-07-10
发布日期:
2008-03-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工作简报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工作简报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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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六年七月十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会议
7月7日下午,市政府在市卫生局5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部署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各镇(区)分管领导、各镇卫生院(医院)院长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张艳副市长在会上要求各镇(区):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三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全面完成今年的健康体检任务。张艳副市长强调,各镇(区)要把参保农民健康体检作为深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将这次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体现政府形象的大事,认真办好。
这次健康体检工作面广量大,涉及近50万农民群众,并将分两年完成,今年体检时间为7月份至11月份,具体时间由各镇自行确定,各镇确定后上报市合管办。各镇今年完成体检的人数应不少于参保总人数的50%,其余人员的体检工作于2007年完成。
市新农合管理办法出台补充意见参保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好地保障参保农民的健康权益,使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的群众,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又出台了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共5条,将使参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从2006年起各级政府对参保农民的补助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20元,预计今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量约为3043.8万元。为使这些增加的资金惠及更多的群众,补充意见增加了对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高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各住院补偿段,增加了10个百分点,其中2000-5000元的部分,增加了15个百分点;在本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由原70%提高到80%,在外市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由原50%提高到60%;全年累计补偿封顶可达8万元。扩大可补偿药品范围,再增加239种药品,并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补偿范围中增加中药饮片和中医技术,增加医疗补助对象。这些措施的出台,将大大增加参保农民的积极性,使参保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补充意见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对今年以来已补偿的案例进行二次结报。
溧城镇、戴埠镇率先将新增医疗补助金筹集到位
根据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从2006年起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资金补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各镇对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增加的5元补助,必须在今年7月15日前到帐。为此,溧城镇、戴埠镇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研究,为确保两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两镇行动迅速,日前,溧城镇和戴埠镇率先分别将314095元、114370元补助资金筹集划拨到帐,确保了两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简 讯
由常州市医学会和我市医学会联合举办的农村基层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巡回学术讲座,7月6日来到我市,进行第二场学术讲座。
在市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来自全市各基层医疗单位的临床医生、药剂师共100多人,聆听了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刘广军主任所作的《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医院药事管理规定简介》二个内容的学术讲座,刘广军主任通过多媒体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受到了与会同行的热烈欢迎。这次为农村基层卫技人员进行的充电,是市卫生局在实施“十一五”农村卫技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市领导,常州市卫生局
送: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各新闻单位,市农民健康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卫生局领导、科室,各镇(区),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编辑:黄国荣 审稿:杨桃荣 打印:黄海蓉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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