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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工作简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8-0007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第3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7-03-31
发布日期:
2008-03-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工作简报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工作简报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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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总第10期)
溧阳市农民健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溧阳市政府确定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方案
农民健康工程惠列其中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等农村新五件实事。为扎实做好新一轮惠及全市农民的新五件实事,溧阳市政府制定了各件实事的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3月22日下发文件,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改厕工程由市卫生局牵头实施。
一、根据实施方案,农民健康工程总体目标为:
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规范;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到201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一)全市所有镇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乡镇标准。
(二)市、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100%。
(三)镇、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四)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至5千人口的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率100%。
(五)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5%。
(六)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逐步达到200元以上,实际补偿逐年相应提高。
(七)全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100%。
(八)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农村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2007年工作目标是: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0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9%,补偿方法合理、简便,实际费用补偿率达到30%以上,年度基金结余率低于10%。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落实儿童、妇女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财政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设立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三)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乡村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套,积极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转型。年内全市建设1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2个常州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率达50%以上。
二、农村改厕工程的目标任务是:
2006年至2010年,全市农村完成改厕10.6万座,其中2007年完成2万座。全市推行三格式无害化户厕建设,天目湖等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积极推行生态式户厕。
三、为把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改厕工程这项关系农村全局的大事、实事、好事抓紧抓好,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落实财政对农村卫生的补助政策。
(五)深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改革。
(六)强化农民健康工程项目管理和考核。
(七)农户改厕将由市、镇财政分别按每新增户不低于50元、1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一般采取以料代补或人工费补贴的方式补助到农户。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农村改厕,除各级财政补助外,建立农村无害化户厕或生态式户厕不足部分由受益农户自行解决。
报:市领导,常州市卫生局
送: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各新闻单位,市农民健康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卫生局领导、科室,各镇(区),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编辑:黄国荣 审稿:杨桃荣 校对:周豪军、史承安 打印:黄海蓉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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