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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索 引 号:
014143555/2008-001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06-04-13
发布日期:
2008-03-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主要指标以及主要工作措施
溧阳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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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是我市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提高的5年。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打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溧阳”的基本思路,结合建设中等城市的目标,为确保我市卫生事业的不断创新、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指标
(一)市级综合医院。
1、城区综合医院床位设置为1000张,即每千人口拥有4.8张。
2、巩固和发展现有市属二所医院,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在巩固二甲医院的基础上向现代化医院发展;市妇幼保健院以二级甲等妇保院标准进行建设。
(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镇(区)卫生院(医院)逐步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六位一体”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在巩固一级甲等卫生院(医院)的基础上向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渡。
2、三院、四院、五院则按二级乙等医院标准建设,床位各增至100张。
3、市级现有专科医院达一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在市区酌情新建1-2所其他专科医院,扩展或新建老年康复中心,床位设置为150—200张。
4、镇(区)卫生院(医院)及专科医院、老年康复床位总数增至2000张(包括省属在溧医院),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拥有3.8张。
(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计划筹集2.0亿建设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更新和基本建设。其中中医院扩建、四院、上黄镇卫生院异地建设,传染病分院新建等项目投入资金1.5亿元,设备购置更新5000万元。
(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
1、临床医生学历结构为: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科以上学历达96%,研究生学历达3%;现有一级医院及专科医院大专以上学历达90%以上,本科学历达20%。全市每千人口卫技人员达3.8名,其中医生千人口达2.5名。
2、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有2个以上学科在常州市内处于领先水平。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
运用现代通讯手段,构建覆盖全市卫生系统的高效、快速、通畅、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同时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共卫生监测哨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构建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此外,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
建成以市为统一指挥调度,以人民医院急诊中心为主体的医疗救护中心,下设3-5个急救分站,实施“120”和“110”、“122”的联动,形成全市较为完善的急救、应急体系。
(六)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1、继续推行和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确保达95%以上。
2、巩固省初保先进市创建成果,进入省农村卫生基本现代化市行列。
3、优秀卫生室50%,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中专学历达100%,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50%,建立乡村医生养老退休制。
4、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七)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
1、加强传染病控制、诊疗的规范管理,建立传染病分院。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年均控制在200/10万以内。
2、继续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涂阳病人发现率达70%,规则治疗率达95%,治愈率达85%以上。
3、形成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体系,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主要慢性病管理率达50%以上。
4、巩固血寄地防工作成果,无本地血吸虫病急感病人和疟疾暴发疫情发生。
5、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健全筛检监测网络,强化干预措施,加强疫情管理,努力降低艾滋病的危害。
6、提高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力度,食品抽样监测合格率、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职业卫生监督合格率均逐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八)妇幼卫生。
1、4岁以下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98%,以镇为单位“五苗”覆盖率≥95%。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内,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管理达98%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7‰。
(九)爱国卫生运动。
1、加快农村改水步伐,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
2、全市建成1-2个国家卫生镇,80%建制镇达到省卫生镇标准,2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3、普及健康教育,推动健康促进,追求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社区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实现医疗机构的机制转换
进一步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加竞争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人才意识和管理意识,扩大医疗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逐步达到自主管理,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意识,实行成本核算,逐步实现市级医院后勤保障社会化。逐步形成符合卫生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政事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卫生局依法监管,科学分类和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将全部分院、门诊部改制,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各镇(区)卫生院也可吸纳民间资金合作办医,市属医院重点进行“二权”分离改革。
完善补偿机制,积极拓宽卫生筹资渠道
。
为了确保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在争取各级政府增加对卫生投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卫生发展资金。完善卫生经费补偿机制,规范卫生事业经费补助范围和方式,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医疗机构经费补助以“定项补助”为主。
(二)实施卫生资源调整,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着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我们要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努力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其设施设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大力扶持成绩突出、群众欢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卫生服务,并突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健康干预。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推行责任医生和家庭医生制度,实行不间断健康管理。
培养素质优良、群众信赖的专业技术队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建立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和指导制度,引导和鼓励高素质医务人员到社区提供诊疗服务和技术指导。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
制定和落实社区卫生配套政策,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稳定发展。
政策滞后是影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要积极做好政策协调争取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房、资金投入等方面出台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长期发展的政策,同时按照社区服务人口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要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整个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小区配套建设。
(三)加速卫生科技进步,加快卫生人才培养
加强医学科研工作
。进一步完善重点学科、新技术引进等评审验收考核制度。鼓励和引导市直医疗单位加强与科研院所、知名医院联系和合作,开拓引智发展思路,拓宽科研合作渠道,提升科研项目层次,提高卫生科研能力,注重引进高水平的技术、新项目。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方位、多渠道做好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吸纳工作,重点引进成熟型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加大"常州市卫生系统百名人才培养工程"培养措施的落实力度,年度评估考核达标100%。认真实施第二轮"青蓝工程"人才培养方案,选拔推荐优秀的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卫技骨干进入"青蓝工程"。要用3-5年时间完成"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乡镇卫生机构骨干人员培训"、"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转岗培训"等三个层次的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和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力度。依托市卫生培训中心,积极与高等院校联系,开设多专业、多层次的教育点,提高医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型的卫生人才。
加强学科、专科建设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国家认可实验室硬件投入和基础建设,按照创建标准,确保如期达标。加强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常州市级重点专科建设,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跟踪管理。完善溧阳市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建设考核评估标准,重新确立溧阳市医学重点学科。
(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的关键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形成共御疾病风险、分担医药费用的机制。要坚持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多方筹集资金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筹资、管理、运作中的问题,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效运行,提高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稳定现有筹资机制,探索新的基金来源,扩大受益面,提高补偿率。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使用情况,确保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权。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调研督导,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前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要坚持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和维护农民健康的责任,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全面加强农村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镇政府应确定一位领导负责镇、村公共卫生工作,把健全农村疫情防控网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选择一名医生作为兼职卫生防疫人员,负责健康宣传教育、疫情监测、报告和一般应急处理。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逐步调整优化乡镇医疗机构布局,加强市级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尽快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并注重发挥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功能。
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总结我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加大推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投入,制定和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和相应标准,发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大力开展市级医疗机构帮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做好改水、改厕和
"
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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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改水工作薄弱地区、重点地区的督查指导力度,抓好水厂管网改造和管网延伸,解决少数偏远村群众的吃水困难,同时强化对农村饮用水质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卫生。改厕工作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村镇建设新建房时确保农户改厕全部到位。强力推进农村"三清"工作,在200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期间全部行政村达到“三清”工作要求,对已达标的村,要制定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巩固和发展"三清"工作成果。
(五)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下一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基本建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启动实施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测预警、应急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指挥决策等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置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重点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培训,按照标准配齐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车辆、办公设备等,确保法定监督职能正常履行。要进一步推进急救中心、传染病病区和综合医院的重症监护、中毒救治等专科建设,增强应对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既要继续抓好硬件建设,完善设施,改善条件,提高能力,也要加强软件管理,健全职能,转换机制,改善服务。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和专家库,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落实物资储备和技术储备。
增强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继续做好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结核病防治策略的运行机制,落实结核病患者的登记报告和治疗管理,保持高水平的病人发现率和治疗率。认真开展查灭螺工作,严控血吸虫病发生。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加强艾滋病疫情监测,推广综合防治干预措施,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强化计划免疫管理,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有效防范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新发传染病。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控制工作,做好各类急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应急处置。
(六)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
政府要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工作目标列入考核内容,合理安排妇幼卫生保健经费,用于18岁以上妇女的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少于2元,落实妇幼卫生人员经费,配备基本服务设备设施。市妇幼保健院基本设备设施达到基本建设标准,成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创造条件。完善服务体系,开拓服务新领域。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素质。针对妇女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生殖健康、心理健康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并提高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法严格妇幼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必须严格标准,从业人员取得法定执业资格、持证上岗,规范服务实施好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同时,强化集体儿童保健工作,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100%。
(七)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建立卫生综合执法机构,加大卫生综合执法力度,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加强对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同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相关的商品的执法监督,提高全社会卫生水平。调整、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逐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公正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落实《溧阳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责任、职责到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实行卫生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抓好监督执法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严格卫生行政执法考核奖惩,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八)以创建卫生镇村和农村“三清”工作为重点,不断深化农村创建工作。
创建卫生镇村是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动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卫生整体水平,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延伸,也是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保持创建卫生镇村工作的良好势头,把“三清”工作作为深化创建卫生镇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升到为民办实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并把开展“三清”活动作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突破口。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三清”工作及建设卫生户厕等给予适当补助,各镇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的垃圾中转站。加强对河道清理工作,达到“底清、面洁、岸净”,保持河道畅通,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管理制度,使农村整体卫生水平得到新的提高。
(九)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不断加强各级班子建设。重视发挥班子成员在群体中的表率作用,增强群体的凝聚力。继续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学理论”活动,引导广大卫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社会满意为目标,广泛开展规范化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收受回扣、红包等违法违纪行为,把职业道德建设列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聘用、分配、奖惩直接挂钩,加强内部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把卫生行业建设成“行业作风优良岗位服务规范,群众评价满意”的文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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