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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08-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监〔2008〕35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08-07-09
发布日期:
2008-09-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安监〔2008〕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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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安监〔2008〕35号
市各镇安监站、危化品从业单位:
盛夏期间,高温、潮湿、多雷雨等恶劣气候易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给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针对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市各镇、危化品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 [2008] 27 号)的各项要求,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部署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
.
加强监督,强化措施
市各镇安监站、危化品从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省安监局印发的《江苏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应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抽查等形式,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
.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防汛工作,按规定进行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确保各项防雷设备的完好,确保防汛物资器材的充足完备;二是做好夏季高温的防护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防暑降温设施完好;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安全;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和喷淋降温工作;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做到快速响应,有效施救,把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
.
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化工生产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确保其具备化工行业基本的从业能力。
二〇?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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