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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培训换发许可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08-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监 [2008] 54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08-10-17
发布日期:
2008-12-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培训换发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培训换发许可证的通知
溧安监 [2008] 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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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安监站、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并对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年度复审,经研究决定分期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常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实施方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表1。
四、要求:
1、各经营(零售)单位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携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费150元。
2、各镇安监站负责安排培训场地及相关保障工作,并通知本辖区内经营(零售)烟花爆竹单位。
3、经营(零售)单位如未参加培训,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换证。
特此通知
二〇0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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