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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行服委发[2008]02号
各支部、各科室、窗口:
200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春节。为此,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充分利用春节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强化节约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我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为此,重申以下要求: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券;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券(卡)实施集团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凡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严禁违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窗口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模范遵守我市有关规定。节日期间,省及常州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
二〇0八年元月十八日
主题词:廉政 建设 通知
抄送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纪委。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8年元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