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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工商局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7
发布日期:
2008-04-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分局、直属单位: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根据溧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常州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0八年四月八日
溧阳工商局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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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分局、直属单位: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根据溧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常州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0八年四月八日
附:
主题词: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 应急预案
抄送: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
打印:叶勇
校对:周志凌
校核:周雪波
溧阳工商局流通环节商品(食品)
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商品(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关系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工商部门肩负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根据溧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商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常州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市流通环节商品(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在本单位管辖的流通领域范围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突发性商品(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商品(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商品(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病患的事件。
二、应急指挥系统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溧阳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消保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人教科、监察室、监管科、公平交易科、法制科、市场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各分局分局长。
2.各分局成立相应的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使相关职能,负责本辖区内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负责行使相关职能,负责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监督各科室、分局落实本预案;收集、汇总、上报、发布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各部门分工:
消保科牵头负责由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商品(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商品(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场科牵头负责由集贸市场商品(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商品(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商品(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平交易科牵头负责由制假窝点产生的引发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商品(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商品(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牵头向政府和上级局报告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信息。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其它部门配合牵头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救援及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一级应急预案的条件:主要涉及本地区特别重大突发商品(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商品(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0例,并出现3人以上死亡,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二级应急预案的条件:主要涉及本地区重大突发商品(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已经造成商品(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例,并出现1人以上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可能继续增加。
三级应急预案:主要涉及本地区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商品(食品)安全事件,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例-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地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
四、应急反应
重大突发商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的原则,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按级别、职责开展工作。
(一)一、二级应急预案
1.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领导在岗。
2.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各科室、分局按分工及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布控和救援工作。
3.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以应对突发事件。
4.实施车辆备勤,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办案文书、设备一应俱全。
(二)三级应急预案
1.各科室和分局实行分管领导和分局长负责制,科室与分局按分工与辖区负责,在接到应急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
2.实施车辆备勤,各类通讯工具全部开通,办案文书、设备一应俱全。
五、应急处置原则
各单位一旦发现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上级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快速实施本预案,并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由本级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报告。
(一)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流通环节商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时间内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商品(食品),提取样品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在本地区范围内对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商品(食品)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可疑商品(食品)的撤柜、下架、封存、检测、公示、召回工作,同时做好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和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二)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餐馆服务消费环节引发的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溧阳市卫生监督所联系,要求介入调查并办好移交手续,同时配合做好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三)现场检查,了解认为是投毒或有证据证明是投毒引发的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要求介入调查并办好案件移交手续,同时配合做好消费者的调解工作。
(四)凡发现由制假窝点产生的商品(食品)引发的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时,除按上述原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以外,还必须对制假售假行为一查到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凡涉及到生产领域直接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六、应急预案的解除
一、二级应急预案的解除由组织实施的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三级应急预案的解除由溧阳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上级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解除。解除后恢复正常。
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商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2、各分局要有忧患意识,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应急工作拉得出、打得响、打得蠃。
3、各单位要加强协作,服从指挥,并加强请示报告,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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