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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8-06-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质技监发[2008]57号 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分批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〇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关于印发《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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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发[2008]57号
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重点产品分批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〇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溧阳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2008〕80号)和省局《全省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质技监发〔2008〕74号)、常州市局《常州市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常质技监办发〔2008〕65号)精神,以及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市质监系统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市系统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的集中整治。通过整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取缔产品制假售假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着力解决家具等5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进一步改善监管手段,完善监管链条,健全监管机制,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此次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分批实施。第一批从今年3月至10月,集中7个月时间,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前5类产品进行专项整治。至今年10月底,前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者运行无效,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以及5类重点产品的集中区域。
要针对5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行动。要严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5类产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全面复审,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际性约束力的问题;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解决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家具整治方面:着重查处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玩具方面: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着色胶和涂料、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认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强制性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铅等重金属超标问题;严厉查处童车、电动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CC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对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玩具实施召回。
服装方面: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中的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油漆涂料方面:着重查处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未获得CC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油漆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
仿真饰品方面:着重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三、任务分配
(一)质量科(完成2个100%:5类产品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
1、建立完整的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完善,实现全覆盖。油漆涂料企业建档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申请许可证受理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到10月底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家具、玩具、服装和仿真饰品等4类产品10月底100%完成建档工作。
2、加强证后监管。尤其是涉及到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重点强化。
3、深入开展扶优扶强工作。积极发挥名牌引领作用,鼓励扶持我市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4、加快推进电子监管网建设。按照省局要求的进度,推进9类69种产品强制入网工作,并做好进度汇总上报。
5、搞好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工作。以2007年底我市获证企业为基数抽查10%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1月底完成上报工作。
(二)监督科(完成1个100%: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1、加强产品监督抽查。对新获证产品全部进行抽查;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对外发布黑专栏。
2、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巡查和回访。
(三)标准化科(完成1个100%: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
1、备齐所有5类产品标准。
2、备案的企业标准要100%进行复审。并按省局标准管理系统对企业标准执行情况全面建档,要求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特别是安全卫生指标均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规定。
3、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无标生产的企业100%登记。
4、对无标生产要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检查,消灭无标生产。
5、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
(四)稽查大队
加大执法打假力度。重点查处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生产产品;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未取得强制性认证生产;重点查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对已经售出的产品,责令企业实施产品召回;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五)食品生产监管科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牵头组织和宣传发动。
2、与相关处室研究建立质量安全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和质量安全预警机制。
四、组织机构
局成立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马伟明
副组长:郭小平
成员:吴国荣、吕文戈、孙璐、刘洪华、钱忠群。
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开展这次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是我局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又一次实际行动,是对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也是确保奥运会安全的重要举措。全局部门务必从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业务处室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违法问题,要及时通报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要通报有关部门,要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连续的监控网络。
(二)加强宣传,提升形象。今年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关键年,我们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提高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质监形象。要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鼓励举报投诉,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对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等信息随时报告市政府和市局,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各部门每周要向局整治办(办公室)报送一次综合信息,随时报送动态信息,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三)整合资源,探索长效。认真落实“查、治、管、扶、建”工作方针,各部门要加强业务资源整合,选择一类重点区域性产品,完善、整合各类数据库,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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