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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15-10-28
发布日期:
2008-10-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质技监发〔2008〕88号 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2008年9月22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通知〉》(质技监传发〔2008〕29号),为切实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摸清底数 (一)由食品科牵头,联合标准化科,调查我市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库,并和工商局有关部门协调,调查工商登记信息,查清我市有无三聚氰胺(蛋白精)生产企业。 (二)由标准化科负责,对我市产品标准备案情况进行核查,查清我市有无三聚氰胺(蛋白精)标准备案。 (三)由质检所负责,查清有无检验三聚氰胺(蛋白精)产品的情况。 二、组织力量开展开项检查
关于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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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质技监发〔2008〕88号
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2008年9月22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通知〉》(质技监传发〔2008〕29号),为切实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摸清底数
(一)由食品科牵头,联合标准化科,调查我市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库,并和工商局有关部门协调,调查工商登记信息,查清我市有无三聚氰胺(蛋白精)生产企业。
(二)由标准化科负责,对我市产品标准备案情况进行核查,查清我市有无三聚氰胺(蛋白精)标准备案。
(三)由质检所负责,查清有无检验三聚氰胺(蛋白精)产品的情况。
二、组织力量开展开项检查
(一)一旦发现有三聚氰胺(蛋白精)生产企业,由稽查大队负责,立即对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彻底追查三聚氰胺(蛋白精)销售去向,并一一进行调查落实,确保三聚氰胺(蛋白精)生产企业的产品不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执法检查时要严格遵照办案程序规定,有现场检查笔录、生产场所和产品照片、调查笔录、生产销售记录、账册等相关证据资料,形成完整卷宗。
(二)按照我局对食品企业监管分工要求,各科、所、队,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企业原辅材料验收和使用情况、添加物质备案和使用情况、生产场所卫生状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等。
三、及时反馈信息
凡在检查中发现有三聚氰胺(蛋白精)涉嫌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和企业非法使用三聚氰胺(蛋白精)的重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局长报告。这次专项检查,要求各部门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天的清查和检查情况报告食品科。
二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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