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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环保局2005年度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5-02-05
发布日期:
2008-03-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全年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严格监管,完成对全市印染企业的污染物提标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提高
市环保局2005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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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工作计划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一)
工作思路
2005年是实施“十五”环保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树立
环保部门形象,体现环保工作地位的转型年,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谋求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一年,为此,我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追求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维护环境安全为任务,巩固“创模”成效为重点,通过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源现场监督执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与宣传,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发展循环经济道路,努力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的稳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空间。
(二)工作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全市环境质量得到稳定控制,力争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规定,四条主干河流水质控制在Ⅳ类水标准,出境河流监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天目湖水质确保达到国家Ⅱ类水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大于90%,市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不大于 0.04mg/m
3
,二氧化氮年均值不大于0.04mg/m
3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不大于0.100mg/m
3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值控制在 52分贝以下,交通环境噪声值不超过67分贝。
2、环境管理目标: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保持100%,“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2)对全市污染防治设施检查面保持100%,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完成景观大道两侧17家“三小”企业的限期整治,完成对 16个单位的污染限期整治或治理任务。
3、环境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满足城市环境管理要求,分别达到100%和70%以上。对照创建园林城市目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创建各项准备。
(三)主要措施
1、项目审批从紧把关,高效服务发展大局。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从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强环保审批力度,对一些区域性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在实施推进中可能产生影响环境的情况,摸透、看准、说清、摆明,及时提出部门意见和相关要求,做到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利于解决环境问题,不留社会矛盾“后遗症”。
(2)规范项目审批,按要求严格执行环保预审、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具体要严把四道关口:一是要严把产业政策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二是要严把发展布局关,对选址不当,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三是要严把排污总量关,本着增产减污的原则,对没有环境容量区域的项目一律不批;四是要严把监督控制关,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控制,“三同时”设施不能按要求建设到位而投产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3)大力推进工业污染的集中控制与处理,重点抓好绸缪化工集中园区的污染集中处理工程管理,使进入园区项目实现合理布局、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控制总量的目标。
(4)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功能建设,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提高审批效率,为基层群众、企业提供贴心、全方位的服务。
2、加大污染限期整治,稳定城乡环境质量。
(1)组织对全市污染企业进行仔细调查摸底,掌握目前
全市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状况,对存在设备老化、处理效果下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限期整改,消除污染隐患;加大锅炉脱硫治理力度,完成对全市8家企业的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对地理位置敏感,经常引发环境纠纷矛盾的非工业污染源,及时下达限期治理或淘汰决定;继续推进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限期治理,完成15家餐饮单位的油烟污染限期整治任务,减轻城市餐饮业油烟污染危害。
(2)深入开展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原则的循环经济试点,选择关联性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通过调整结构,新工艺,升级产品,降低资源开发消耗,加大废物综合利用,建立地区产业链,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目标。积极推进市垃圾焚烧处理厂创建常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进程,抓好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钟山玻璃厂、荣鑫畜禽养殖公司等3个单位的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全面提高我市循环经济建设水平。
(3)宣传环境容量是资源,排放污染是消费的观念,全面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不断完善排污申报和年检工作。配合市经贸部门在全市污染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力争有6家企业通过认证。
(4)加强对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排污口或增设排污口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组织限期整改。推进排污口自动监控装置和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并实现远程控制和数据联网传输,提高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科技含量。
(5)集中精力抓好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整治,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扎实推进华盛、中朋、平陵等3家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二升一”达标进程,广泛调研污染物排放达标升级方案,科学制定相应整洁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期限要求,加强治污技术指导和服务,经常上门开展执法督查,确保企业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6)继续推进常州市级环保模范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加强和改进内部环境管理,抓好厂区环境保洁和绿化美化,严格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努力建设环境整治优美,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现代化企业。
3、巩固创模工作成效,推进城市环境建设。
(1)按照深化“创模”成效的要求,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列出我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急需提高的工作难点,分清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及时落实到位。重点要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现有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满负荷运行;同时,根据城市长远发展要求,努力促进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在强化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加快新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并监督落实污染防治设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加强城市烟控区建设力度,完善烟控区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大高空?望监督,开展经常性巡回督查,及时制止烟尘超标排放行为。加大烟尘污染单位整治改造力度,重点督促市热电厂按计划建设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淘汰原有抛煤锅炉,实现烟尘的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拓展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规范城市禁鸣管理,控制夜间违规建筑施工,整治高噪声商业经营行为,创建宁静居民小区,提高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3)加快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规范项目选址,明确“审批”要求,严格建设标准,保证处理效果。加强对危险废弃物转移的监督管理,规范转移行为,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以防造成二次污染事故。依据工作职责,加强对放射源的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清查放射源的专项行动,准确掌握全市放射源的使用,贮置和废弃情况,确保放射源按规范要求合理使用,安全存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继续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坚持用五色法对全市60家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定,收集企业环境建设与管理资料,综合考评后向社会公示,提高舆论和公众监督力度,促使企业自觉维护环境形象,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4、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依法维护环境安全。
(1)围绕提高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安全的目标,按照国家、省、常州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大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项目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重点地抓住并解决一批厂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
(2)切实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规范管理,经常督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状况,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组织开展对破坏生态环境,乱采滥挖自然资源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强有力手段整治景观大道两侧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关闭和取缔一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工艺落后的“小轧石、小采矿、小石灰”等“三小”企业。不断扩大“三小”企业的整治覆盖面,组织对全市“三小”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整治难易程度列出整治时间表,逐步进行取缔和关闭,保护全市生态环境不受恶性开发破坏。
(4)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规范环境执法程序,约束环境人员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力度,组织向社会公开环保各项法律法规,公示环保执法人员、执法政策依据、收费规定标准、投诉举报调处程序等工作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增强环保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做到法为民所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5、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为民多办环保实事。
(1)加大环境监测力度,随时掌控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针对污染企业集中地区、污染承载负荷重的敏感河流,经常性开展环境预警监测,及时排查污染隐患,适时调整环境管理侧重点,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加大对水源地、重点污染企业的例行性和监督性监测频次,摸清监测对象的本底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为加大环境管理与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2)坚持110联动服务体系,加强信访举报热线电话值班制度,继续实行环境信访领导接待日活动,及时调处环境信访纠纷,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以高度的责任感为群众解决环境难题,维护其合法环境权益。
(3)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着力维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重点加强天目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按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专家意见,认真督促落实溧政发[2004]14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天目湖二期开发全过程的环境跟踪管理,强化对重大开发项目环境现场检查,确保开发行为科学合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6、弘扬环境文明理念,提高社会环境意识
(1)强化公众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重点抓好“六·五”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题材和内容的宣传,吸引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在舆论监督、发展决策、社会消费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观念。利用党校为基地,组织举办环保专题内容培训,提高领导层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加强中小学校环境渗透教育,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环境文明观。加大对全社会的环保普法教育,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风气,提高全社会的环境道德标准。
7、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
(1)加大对环保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培养,鼓励职工以多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增强驾驭工作局面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基础建设投入,推进环保机构的现代化。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拓展监测领域,拓宽监测项目,保证监测质量,努力提供全方位的监测服务。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修订)》的通知精神,规范有偿监测服务行为,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加大收费执行力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推进环保行风建设,加强工作考核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争先抢位、争光添彩”的“两争”总要求,围绕“政府创造环境”的目标,提高服务经济意识,自觉增加大局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促进经济既快又稳发展。按照“做人要诚实,干事要务实”的要求,加强环保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做到“六个不让”,即:不让每项工作因我而延误,不让任何差错因我而产生,不让各种法规因我而违反,不让热情服务因我而违背,不让基层来办事因我而抱怨,不让环保形象因我而受损。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管理,加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按成绩分清工作档次,拉开奖惩差距,提高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让大家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花在干事上,把热情用在服务上,营造真抓实干,踏实苦干的浓烈氛围,努力开拓新时期环保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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