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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农业灌溉用水季节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07]66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7-05-22
发布日期:
2008-03-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农业用水的安全。
关于加强农业灌溉用水季节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溧环发[2007]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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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07〕66 号
各有关单位
:
随着农业灌溉用水高峰的即将来临,由于近期干旱少雨,我市水环境形势严峻,为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农业用水的安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各排放水污染物单位,必须加强对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市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的昼夜巡查力度,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要依法从速从严处理,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省化工整治的要求,建议市政府关停。
三、市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对水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地表水的监测工作,为环境执法和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四、各镇(区)环境保护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内排放水污染物企业的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值班制度,发现水污染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发生渔业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市渔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防治
通知
抄送:市人民政府,各镇环保办。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2印发
校对:吕建平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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