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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08]18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3-17
发布日期:
2008-03-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更好地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便于群众监督,决定2008年度继续开展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工作
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
溧环发[200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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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08〕18 号
各镇(区)环保办,各有关企业:
2007年,我局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对全市150家工业企业单位的环境行为进行了等级评定,并于8月份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了企业环保信息共享协议,企业环保信息正式纳入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并已成为金融信贷的重要依据,成为推动企业加强污染控制和节能减排、树立良好企业环境形象的有效制度。为更好地反映企业最新的环境行为,经研究,决定2008年度继续开展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将于媒体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已经参加2007年度评定的企业,特别是与水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作紧密相关的企业;
2、在清洁生产、ISO14000认证中业绩突出的企业;
3、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
4、被挂牌督办、限期治理、责令关闭或停业的企业;
5、信访投诉较多的企业。
二、评定标准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行为、环境社会行为、环境守法或违法行为等四个方面。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有关规定,评定结果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五个等级,依次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 黑色标示。
1、绿色。环境管理满足要求;水、气、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无群众投诉;无行政处罚记录;无一般环境事件;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实行清洁生产并通过了ISO14000认证。
2、蓝色。参照上述“绿色企业”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蓝色企业”:尚未通过ISO14000认证;虽已通过ISO14000认证,但并未实行清洁生产,或仍然有群众投诉;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没有达到80%。
3、黄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黄色企业”:环保部门认定该企业的环境管理不能满足要求;不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有3次以上的有效投诉;有过1次行政处罚记录。
4、红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红色企业”:在现场检查中有3次以上没有达标排放;评定时间内有过2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未能按期完成减排或限期治理任务;发生过一般环境事件。
5、黑色。属于“十五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符合关停条件的企业;有严重环境违法事件,或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三、名额分配
今年对企业等级评定的计划数为150家,由市环保局各职能科室及时提出建议名单和初评结果报市环保局审核后再予确定。
四、工作程序
根据确定的初评结果,由市环保局宣教法制科向企业告知,同时征求企业意见,对企业反馈意见组织会审,并报经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审核后形成结果在新闻媒体正式公示。
五、实施要求
1、各镇(区)环保办、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建立各类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确保数据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评定工作结束后,市环保局将把评定结果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并纳入企业征信体系。
二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企业 行为 评价 通知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校对:高海燕 共印 18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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