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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环保局2007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6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1-16
发布日期:
2008-03-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的各项工程,圆满完成本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和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等到工
市环保局2007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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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08年元月15日)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常州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生态市为重点,大力开展水环境整治行动,推动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管理,努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突出生态市建设重点,推进各项生态工程实施。
2007年5月17日,我市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建设国家生态市动员大会,印发了《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溧政发[2007]101号)及《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溧政发[2007]105号),明确了部门职责,分解了具体任务。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韩立明市长为组长,各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各办局、各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溧阳市生态市创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全市的各项创建工作;我局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抽调精干人员组建生态市创建办公室,对照生态市考核标准,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各项工程的建设。
第一,努力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对照生态市考核要求,加强与市有关部门、镇区的协调,积极推进5万吨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天目湖、上兴等5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督促做好项目选址、工艺调研、环评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努力加快建设进度。目前,新建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的环评、可行性研究及评审、初步设计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厂区土地征用、农民补偿已全部到位;天目湖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南渡镇、上兴镇、竹箦镇、社渚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埭头镇、上黄镇、戴埠镇等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积极筹备中。
第二,加快推进镇村环境创建活动。抓好环境优美镇建设工作,天目湖镇各项资料台账准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已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调研,正在等待验收。上兴、南渡、社渚、竹箦、埭头等镇的创建工作也都已启动。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生态村创建步伐,组织开展了生态村创建培训班,将有关创建要求和工程内容向各镇、村作了部署和下达,帮助各个创建村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台账,督促实施相应的创建工作措施,提高生态村的建设成效。目前全市已完成10个省级生态村的建设任务。
第三,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根据《关于实施全市矿业整顿工作的行动方案》要求,配合市国土、发改等部门做好对开山采石宕口、轧石厂、石灰窑的监测、执法检查、督促整改和依法关停工作,共计完成了9个采石宕口、14家轧石厂的关闭任务。
二、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全面小康环境质量。
为实现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水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印发了《溧阳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区考核断面达标工作方案》,明确了水环境整治工作措施,切实加快水环境质量改善步伐。对照工作方案,落实了四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1.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将化治工作列入今年全市重点工作,拟定了《市政府关于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期间鼓励化工生产企业关闭转产搬迁的意见》和《关于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意见》,落实“化治”工作的激励与监督机制,按照“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整治目标,通过“五轮”督查,采用“五步走”的具体步骤,分期分批有序关停并转全市小化工企业。截止年底,我市已关停并转化工生产企业93家。
2.开展水污染物提标排放治理。组织召开了全市水污染企业提标治理工作动员会,对全市的水污染物排放企业下达提标限期治理令,全面推开水污染物提标排放行动,督促水污染企业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紧组织实施到位,确保在期限内完成提标治理任务。
3.推进主要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推进小康断面所在河流的清淤工作,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完成清淤土方48万方。二是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对18个水上供油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发放船民告知书,配备节油箱,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现象。三是根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联合溧城镇、市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公安、供电等镇区和部门对沿河废品收购点、煤场、塑料加工厂、豆制品加工点等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实施限期整改。
4.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照《关于实施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抓好天目湖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天目湖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控。对天目湖(沙河水库和大溪水库)和沙河水库上游四支主要来水河流进行每周一次(遇雨天必测)的高密度采样分析,及时掌握天目湖水质变化动态,并以周报形式定期向市各套班子领导汇报。今年以来共采集水样540个。二是划定了天目湖取水口一、二级保护区,进一步明确天目湖水域功能。三是查处沿湖企业违法行为,组织对沿湖12家宾馆和21家农家乐饭店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排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完成了11家宾馆和16家农家乐项目的污水限期治理任务,依法处罚了天目湖贵宾会馆、乡村俱乐部(高尔夫球场)的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加强对乡村俱乐部、中欧论坛、茶文化城等重点项目施工的环境管理,对照审批意见督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确保所有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五是开展沙河水库一期清淤工程。共完成清淤面积176万平方米,清出污泥47万方。
三、开展污染物减排行动,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和常州市政府下达的 “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要求,我市2007年COD削减任务为1402吨, SO
2
削减任务为449吨。为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溧阳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削减工作目标和2007年减排方案”, 并由市政府以任务书的形式落实到各镇区,使减排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污染源治理工程上。具体措施是:
首先,在工程减排上,强化各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力度,不断深化污染处理能力。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通过改造废水处理系统,增建水循环利用装置,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和回用,不断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溧阳市三益化工有限公司等通过清污分流、冷却水回用及高浓度废水接管或浓缩后焚烧处理,大大减少了污水排放强度;溧阳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等开展循环经济建设,采用废纸造纸短流程循环回用技术,实现了造纸生产废水零排放,得到了省环保厅现场会的充分肯定。全市共完成污染防治设施项目7个、零排放企业3个。在SO
2
排放量削减方面,依法对26家2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了限期治理,溧阳市瑞阳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采用双碱法脱硫技术对锅炉进行脱硫治理,削减SO
2
排放量125吨。
其次,在结构减排上,加大各污染企业落后生产工艺的淘汰力度,努力压缩高污染行业的生存空间。溧阳庆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淘汰了喹啉酸生产线,溧阳昆仑热电有限公司淘汰了西山分厂1台35t/h抛煤炉及6兆瓦发电机组,溧阳三维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水泥生产企业淘汰了7条机立窑生产线,完成削减COD排放量84吨,SO
2
排放量907吨。
第三,在管理减排上,组织各污染企业制定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为推进清洁生产奠定良好基础。我们与全市9家重点企业签定了减排合同,明确减排的具体工程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对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的江苏溧化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配合经贸部门对其他1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制定了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的工作方案,指导溧阳市昆仑热电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认证。同时,按照省、常州市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推进全市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控制二氧化硫、粉尘的排放行为。完成了市昆仑热电有限公司的大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任务。
截止年底,我市已分别完成削减COD排放量1565.4吨、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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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1032吨。
四、加强环境执法管理,集中力量解决环境难题。
1.强化建设项目执法管理。所有开发建设项目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化工、冶金、印染等行业的污染建设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确认的化工集中区以外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扩改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管理执法,依法查处违规建设行为,从项目审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逐一把关,将环境管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审批新建项目1123个,其中工业项目437个,完成“三同时”项目验收87个,退批污染项目63个。同时,对2001年以来的审批项目进行了回顾清理,共对227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执法和管理。
2.加大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围绕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坚持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抓手,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现场环境监察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和直排污染物的违法排污行为。坚持白天督查与夜间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转状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污染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和运行台账记录,做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进行环境执法检查达6673(厂)次,其中夜间抽查685 (厂)次。在保持高频率的日常督查和夜间抽查基础上,我们还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全市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拉网式检查行动,今年已组织进行了全市性大规模清查行动3次。对在现场环境执法中发现的擅停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共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13份,罚款250余万元;对28家企业依法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污染企业51家;依法责令关闭了污染严重的市恒盛电镀厂、红星电镀厂、山湖化工厂、光华化工厂等一批企业。
3.大力整治工业集中区污染隐患。按照国家、省、常州市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对绸缪化工园区实施了停产整治,要求区内企业从污水预处理、清污分流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确保水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的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到年底已有12家企业全面完成污染整治任务恢复生产,实施关闭企业3家,停产1家,投入整治资金1600多万元。按照常州环保局挂牌督办的要求,对经济开发区内有污水排放的14家企业进行规范治理,督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改造,维护一方环境安宁。
4.妥善调处环境矛盾纠纷。高度重视 “民生聚焦”栏目、市信访局及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转来的各类信访,始终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快速予以调处,并对举报人进行办理情况回访。坚持环境污染纠纷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污染纠纷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参与环境监督管理平台。一年中,我局共调处各类环境纠纷矛盾611起,其中上级交办件109起,群众来访89批335人次;完成“民生聚焦”栏目转来的信访调处38起。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一是切实做好日常环保工作的动态报道。紧紧围绕水环境整治、生态市建设、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作,在电台、电视台、溧阳信息港等新闻媒体上共发表环保宣传稿件64件。编印了生态市建设和天目湖保护等2本宣传手册,出版《溧阳环保》7期,加大了发行量和范围。每月编辑生态市创建简报3~4期,大力宣传生态市各个工程的进展情况。二是认真抓好“六·五”宣传活动。组织进行了节能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型广场文艺演出,与妇联联合举办了“环保节约金点子”征集活动,制作了“六·五”专题宣传橱窗,“六·五”当天安排了集市咨询、学习巡游、环保科普下乡、环保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散发各类环境宣传资料20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20多条,展出宣传画板15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多人次。以各种形式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做好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职能科室等全部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在溧阳电视台公布每天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继续做好对企业的环境行为综合评价定级工作,按照“绿、蓝、黄、红、黑”标识评定150家企业的环境行为,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四是推进“环保四进”工作。会同团市委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湖”志愿者活动,大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宾馆和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工作,为平陵小学100多名学生作了“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专题讲课,在昆仑东苑等社区进行了4次环保义工服务,帮助江苏天容集团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2家、绿色宾馆1家、常州市级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7家。
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努力提供环境优质服务。
一年来,我们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树立优良行业新风为目标,不断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力度。一是加大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细化、量化各科室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推行严格的奖惩措施,提高全体环保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为基层、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环保队伍素质教育。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五个严禁”规定,加强环保队伍纪律教育,约束干部职工行为,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定期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广纳谏言,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增强环保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三是推进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斥资购置了现代化环境监察和监测装备,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实战演练,锤炼环保队伍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2007年,溧阳市环境监测站通过了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实验室现场评审,全年共出具各类环境监测数据48419个,对全市14条河流的23个断面以及化工园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地区进行了1000多次环境预警监测,为环境管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仍旧不少。工作中暴露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我市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导致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比较大,超过了区域环境的承载能力,加重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导致了环境质量改善势头较弱。二是生态市建设进度不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环境优美镇创建差距较大,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尚未开工。三是少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管理比较混乱,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四是环保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基层环保力量相对不足,影响了环境执法管理的效率,出现了执法“盲点”和监管“缺位”现象。五是上游来水不够稳定,3条入境河流的水质常年都是五类、劣五类水,对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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