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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环保局2005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6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6-01-10
发布日期:
2008-03-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通过对4吨/小时以上锅炉脱硫、城区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印染企业提标等工作,不断提高环境质量&a
市环保局2005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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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强化环境执法,严格环境管理,推进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有力巩固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成果,有效地改善了全市的环境质量,促进了溧阳和谐社会的构建。
2005年,全市主干河流水质符合Ⅳ类水标准,稳定在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规定之内,其中入境河流水质污染较重,处于Ⅳ类水~劣Ⅴ类水之间;出境水质有所改善,保持在Ⅲ类水~Ⅳ类水之间;天目湖饮用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国家Ⅱ类水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且较去年有所下降,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335天,占全年的92.30%,没有出现酸雨现象。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交通环境噪声值分别为51.8分贝和66.9分贝,符合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规定。从总体上看,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地区有所改善,但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趋势微弱,环境容量已近极限,水体自净能力恢复缓慢,加之上游来水持续超标,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仍有相当长的时间。在工作措施落实上,我们主要做到了“八个坚持”,即: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各级各界环保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为此,我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和谐社会的构建,从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来统一环保认识。年初,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并与各镇区签订了2005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将全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实行严格的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对重大环境污染纠纷、重点污染源防治以及主要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进行督查和部署,推动了环境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在重大项目建设、区域性开发项目筹备过程中,环保部门的建议得到重视,综合权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行为进一步增多。同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十分关注环境保护,经常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给环保部门予以鼎力支持。2005年6月,市人大听取《环保法》执行情况汇报,并组织进行了为期3天的执法检查,监督一批污染企业,及时整改环境污染隐患,支持、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
在市各套班子领导的带动下,全市各镇区牢固确立正确的政绩观,环境保护上呈现出三多三少,即:重视营造环境招商引资的多了,污染环境牺牲子孙利益的少了;坚持环境与发展科学决策的多了,盲目投资建设的少了;政绩考核内容的环保指标多了,干预环境执法行政行为少了。一些镇区为营造优美环境,放弃重污染、高能耗项目,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一些镇区在发展过程中,对引进项目未雨绸缪,主动找环保部门了解项目污染程度,确保增产增效不增污;一些镇区加强工业园区的污染集中控制,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切实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可以说,环境保护正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各级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全社会对保护环境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的高度。
二、坚持以维护环境安全为己任,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得到强化。
环境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此,我局始终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一方安宁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来紧抓不放,并从环境现场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等方面入手。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坚持白天巡查与夜间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开展对污染企业的督查和管理。白天巡查认真仔细,主要查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夜间抽查不走过场,主要检查污染企业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污染物的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自觉规范自身环境行为。一年来,我局共组织各类环境现场监察执法达7326(厂)次,组织安排夜间督查企业821(厂)次,夜查频率保持在2次/周,有力地巩固了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成效。二是按照国家、省和常州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执法检查,严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整个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434人次,集中检查污染企业1278(厂)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9家,对6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整改,关闭了扰民严重、反映强烈的溧阳市永洁纸厂。三是对环境执法中查获的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或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照法律法规条款,按规定进行处理,敢于动真动硬、依法行政,显现出环保部门维护环境安全的决心,树立起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一年来,共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9家,其中强制执行了1家。
三、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
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成功,给我市环保工作带来了荣誉,也增加了沉重的工作压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不是我市环保工作的终点,而是改善环境质量征途上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为深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效,今年以来,认真抓好了四方面措施的落实。
一是认真按照省、常州市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印染行业的“二升一”达标排放行动,经过前期发动、科学调研和多次督查管理,全市印染企业全部实现了升级达标排放目标。二是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源的“脱硫”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公布的17家脱硫治理企业,已完成治理15家,其余2家已报停在用锅炉。三是组织开展239省道沿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依法对在可视范围内的轧石厂、石灰窑、开山采石宕口等“三小”企业进行污染集中整治,共有6 家“三小”企业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四是继续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的限期治理,重点突出对唐家美食城、江南春大排档等餐饮企业比较集中地区的环境整治,努力巩固油烟整治的效果,共有38 家餐饮企业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
四、坚持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精神,严格落实环保审批权,高效、优质、快速地提供审批服务。一方面,按照“六个一”的服务承诺,对申报项目及时进行现场勘察,组织编制“环评”报告书,抓紧相应审批手续的落实;另一方面,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认真进行把关审查,主要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布局,是否选址妥当,是否落实可行环保措施等。对未经审批擅自新建的项目,一律从严查处,努力从源头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力求做到增产不增污。一年来,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932个,其中工业项目579个,退批重污染项目18个,完成“三同时”工程84个。同时,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全面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年检工作。严格对照排污总量指标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已有103家企业实行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了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的联单管理,确保安全规范。严密监控辖区内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定期对施用单位进行工作督查,防止发生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污染事故。
五、坚持以多点开花为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规划工作。认真开展环境规划课题调研,收集相关本底资料,组织编制我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镇(区)环境规划。初步完成了全市11个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工作,有4家镇(区)已着手开始编制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为全市性生态规划编制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谋划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今年确定的3家企业全部完成了循环经济建设试点任务,其中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废酵母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被列入省级循环经济建设试点;钟山玻璃厂废硫酸综合利用工程投资105万元,以废硫酸为再生资源硫酸铵生产,投产以来已综合利用废硫酸9000多吨,生产硫酸铵8500吨,销售收入达360万元。三是抓好环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巩固农村“三创建”工作成效。今年完成创建省级和常州市级生态村各1个。四是推进ISO14000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方便企业开展认证管理和审计活动。今年共有6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六、坚持以民心工程为重点,环保实事办理富有成效。
环境保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此,我局始终把“民心工程”作为体现环保部门有所作为的重点,摆在突出位置上抓细抓实。一是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认真务实。2005年由我局主办和协办的议提案达8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反馈满意率为100%。二是环境矛盾纠纷调处快速及时。坚持举报电话全天候接报制度,环境监察人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或纠纷,迅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的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召集各镇区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环保助理和环保员开会,着力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及时要求市有关重点企业根据以往经验,实施避峰生产,降低污染事故的发生几率;全年我们共调处环境信访矛盾纠纷317起,接待群众上访33批102人次;信访案件调处率保持100%,结案率在98 %以上。三是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认真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饮用水源地进行深入调查,掌握污染状况,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群众吃水安全。重点突出天目湖水源的保护,加大力度整治区域内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取缔违规新建的“农家乐”项目,密切监督中欧论坛等重大在建项目的污染状况,防范污染水体行为的发生。积极参与在天目湖上游湿地公园的筹建,力促天目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的上马,降低生活污染对湖体水质的危害。
七、坚持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日趋浓厚。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环境宣传教育以推进环保“四进五创”活动为契机,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四进五创”活动,启动了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争创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燕山东苑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的两项重点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绿色学校的创建,完成了1所省级绿色学校和5所市级绿色学校的建设任务。二是突出“6·5”世界环境日和科普宣传周活动重点,加强日常环境宣传,通过举办街头环保咨询、广场文艺表演、学生乐队游行宣传、悬挂宣传标语等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问题。三是坚持定期向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在电视台开设了空气日报质量专栏,方便群众了解环境质量状况,今年共报送宣传稿件80多篇,录用55篇,自办《溧阳环保》6期。四是推开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比工作,参评的170家企业中确定为绿色企业有13家,蓝色企业有58家,黄色企业有93 家,红色企业有6家。五是加强环境培训教育力度,注重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意识和水平,增强基层环保队伍的业务能力,全年共举办环保培训班2期。
八、坚持以内强素质为抓手,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局以“六个不让”(即:不让每项工作因我而延误;不让任何差错因我而产生;不让各种法规因我而违反;不让热情服务因我而违背;不让基层办事因我而抱怨;不让环保形象因我而受损)为工作的追求目标,进一步巩固“五在”(爱在环保、勤在岗位、钻在业务、严在执法、贵在奉献)和“三律”(自律、纪律、法律)教育活动开展的工作成效,切实加大工作目标的责任管理,与各科室细化、量化了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落实了具体任务,严格对照考核,明确奖优罚劣,提高全体人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加强了队伍的纪律教育,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五项规定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六条禁令”和江苏省环保人员十条纪律的规定,约束全局干部职工行为,规范执法言行,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重视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巨资购置了现代化的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和仪器,并进行了培训和演练,环境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拓展了环境监测领域,相应提高了环境预警监测频次,环境管理重点向事先防范转移。一年来,我们共出具环境监测数据39939个,组织开展环境预警监测280次。加大了对环保队伍整体素质的培养,充分利用周五时间学理论、学业务,提高环保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仍旧不少。我们在工作中感到存在着“三个难”,即:处理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难;处理领导和群众的关系难;处理污染企业与受污染群众的关系难;加之,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号召性和倡导性的较多,真正可以用来操作的比较少,没有能赋予环保部门足够的执法权力,对一些屡次违法排污或擅自新上的污染项目,缺乏查封、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销毁设备等强制性措施,不但没有权力让污染企业停产,连限期整改都要通过政府下达。环保法律法规的“疲软”,使得我们无“法”作为。就我市而言,全市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环境面临有机物和氮磷营养元素污染的双重压力,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日益明显;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阶段性超标现象还时有发生,这是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降水虽未出现酸雨现象,但PH值呈下降趋势;工业废气污染物(工业粉尘和烟尘)排放总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二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现:农村居民的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处置出路没有得到解决,部分镇区简易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严重;河道淤积现象严重,且缺乏长效管理措施;农村畜禽养殖及屠宰点的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养殖粪便和屠宰废水相当一部分直接排入河道。三是产业结构和城市布局不尽合理,高能源、低污染的企业居多,工业企业、居民区、商业区又常常混在一起,环境问题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调处难度相当大;四是由于环境法制建设尚未健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一些企业宁交罚款不愿治污,不仅影响了我们的执法形象,也使得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制止,客观上放纵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现场监管,环境预警监测、环境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等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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