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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农业灌溉渔业养殖用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08]21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4-01
发布日期:
2008-04-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农业、养殖业等用水的安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关于加强农业灌溉渔业养殖用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溧环发[200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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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08〕21 号
市各镇环保办及机关单位:
随着农业灌溉和养殖业用水高峰的来临,为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农业、养殖业等用水的安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一、各排放水污染物单位,必须加强对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市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的昼夜巡查力度,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要依法从速从严处理,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按照化工整治的要求,建议市政府关停。
三、市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地表水的监测工作。为环境执法和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四、各镇(区)环境保护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内排放水污染物企业的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值班制度,发现水污染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发生渔业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向市渔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附:重点水污染企业名单。
二〇?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加强 污染防治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农林局。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
校对:李志洪 共印 60 份
附:
重点水污染企业名单
1、常州宝丽丝纤维有限公司
2、溧阳市新宇化工有限公司
3、江苏国强镀锌有限公司
4、溧阳市福鑫特钢有限公司
5、溧阳市永安热固性塑料有限公司
6、溧阳市瑞阳化工有限公司
7、江苏力强化工有限公司
8、江苏波力奥化工有限公司
9、溧阳市庆丰精细化工厂
10、常州乔尔塑料有限公司
11、溧阳市兴达化工有限公司
12、溧阳市长青化工厂
13、溧阳市金联树脂化工有限公司
14、溧阳市泽诚化工有限公司
15、溧阳市丙恒森化工有限公司
16、溧阳市有机合成化工有限公司
17、常州嘉仁禾化学有限公司
18、常州华丰集团
19、溧阳市华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江苏天容集团有限公司
21、溧阳罗地亚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2、溧阳龙沙化工有限公司
23、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
24、江苏天禾药物研究物有限公司
25、溧阳市中大建材有限公司
26、溧阳市三鑫电镀有限公司
27、溧阳市雨田化工有限公司
28、溧阳市蒋店化工有限公司
29、溧阳市宏达助剂有限公司
30、溧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1、溧阳市盛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绸缪)
32、溧阳市禾锋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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