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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环保局关于成立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08]38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5-20
发布日期:
2008-05-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开展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违法企业的管理。
市环保局关于成立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溧环发[200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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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08 〕38 号
各镇环保办,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30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力度,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环保局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志东
副组长:张金双、马知人、张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分工情况如下:
第一组:张金双、黄瑞芝、彭建新、吴建丰。责任镇区:别桥、埭头、上黄、上兴、竹箦镇;
第二组:马知人、夏云松、王维芳、陈虎。责任镇区:南渡、社渚、天目湖、戴埠镇;
第三组:张顺、杨育美、薛峰、吴爱民。责任镇区:溧城镇。
各工作组要认真对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6月11日至6月20日,对各镇(区)的“六查一提高”活动进行督促、推进及整治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并为迎接上级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我市所有工业企业全部符合相关要求。
二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监察执法 机构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
城管局。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印发
校对:范建忠 共印 3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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