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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4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08 〕119 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8-27
发布日期:
2008-09-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环保系统服务发展的水平,在全市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工作
关于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溧环发〔2008 〕1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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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08 〕119 号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打造一流的环保干部队伍,提升环保系统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深化理念,创新举措,经研究决定,从8月份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工作(以下简称“三大”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按照市委“落实铁腕治污措施,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落实“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动员大会精神,结合深入推进全系统“解放思想找差距,科学发展创新业”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行环保精细化管理,强化责任,注重实效,全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加,通过形式多样的接访、走访、督查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管理、协调、服务能力,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要求
要通过开展环保“三大”工作,在进一步解决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全系统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改进作风,进一步提升溧阳环保系统的整体形象。
(一) 通过开展“大接访”,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理力度,集中解决一批当前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努力实现“三下降两提高”:信访总量下降,越级访和重复群体访明显下降;结案率、满意率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市环境信访渠道畅通、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有效解决的工作机制。
(二)通过“大走访”,走访范围要覆盖全市环境友好企业、重点项目、拟上市企业等在内的重点企业,上门走访率要达到85%以上。本着“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不少于40个实际存在的环保问题,把“真金白银”的服务送到企业心坎上,促使企业对环保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通过“大督查”,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环保监管,进一步畅通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形成全市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环保部门依法实施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市环保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高效;确保2008年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实施步骤
全系统 “大接访、大走访、大督查”工作从2008年8月起至年底,为期5个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份)为全面发动阶段,“三大”工作均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全面发动,在充分做好准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
第二阶段(9—11月份)为深入推进阶段,按照有关方案,全面推进“三大”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12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抓住关键,整改提高;总结成绩,分析不足;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确保圆满完成“三大”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环保“接访、走访、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大”工作,明确目标、主动参与、认真对待、丰富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三大”工作,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内在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具体行动,是“三为三解”活动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和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是新时期解放思想,转变全系统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时代要求,是不断赢得广大群众理解信任,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效载体,对于促进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是“三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认真研究、详细掌握工作进展状况,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要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沟通工作,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切实做到“带头参加、带头处理、带头落实”等三个“带头”,为广大干部主动参与、积极开展好工作作出表率。各单位要建立“三大”工作的相关台账。
(三)明确职责分工。“三大”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具体分工为:“大接访”工作由张顺副局长负责,局环境监察大队为责任科室;“大走访”工作由谢建东纪检组长负责,“大督查”工作由张顺副局长负责,局管理科和宣教科为责任科室,主要配合单位为市环境监察大队、固废辐射科和管理科。以上工作由办公室总牵头,局系统其余科室、直属单位配合,局宣教科牵头负责整个工作的宣传,局监察室负责具体督促检查工作。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和“大督查”工作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对象、内容,明确工作标准和方法,对各项工作进行精细化落实。各科室要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做到责任、人员、进度、保障的“四个落实”, 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科室要对“三大”工作高度重视,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评。
附件:1、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接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2、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走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3、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工作 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监察局。
溧阳市环保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7日印发
校对:吴爱民 共印20 份
附件1:
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
开展“大接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以维护我市的环境安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进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自8月份起至年底,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接访”工作,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接访”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环境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复环境信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实现“三下降两提高”:“三下降”为信访总量下降,越级访和重复群体访明显下降;“两提高”为结案率、满意率明显提高。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环境信访渠道畅通、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有效解决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大接访”工作从2008年8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下旬,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当前环境信访形势,认真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骨头案”、“钉子案”,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从8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大接访”工作,每周局领导至少半天时间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详见市环保局领导接访安排表),接访地点为市环保局信访室(昆仑南路263号)。
这一阶段要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是媒体公示。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和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公示,公布接访领导姓名、职务,接访的时间、地点和形式,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
二是开展接访。采取在市环保局现场接待来访、接听电话投诉、进行电话回访、带案到重点地区下访、约谈信访老户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诉求。对信访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和化解的时限;属于依照法律政策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深入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三是包案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实行包案处理和首接负责制,包案人要做到亲自听取一次汇报、亲自会办一次、亲自与信访人见一次面,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直至“案结事了”。
(三)检查总结。12月中旬起对“大接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全面检查领导“大接访”和包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认真研究“大接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总结”大接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完善“大接访”工作的制度台账。做到工作实施有具体方案,接待群众有台账记录,信访案件有存档案卷。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示范和带头开展“大接访”工作,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二)组织机构。“大接访”工作在局统一领导下,由局监察大队负责组织推动和协调。
(三)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适当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环保局领导接访安排表
时 间
姓名
8月26日
房玲仙
8月29日
吴志东
9月9日
张金双
9月16日
马知人
9月23日
谢建东
9月30日
张顺
10月7日
房玲仙
10月14日
吴志东
10月21日
张金双
10月28日
马知人
11月4日
谢建东
11月11日
张顺
11月18日
房玲仙
11月25日
吴志东
12月2日
张金双
12月9日
马知人
12月16日
谢建东
12月23日
张顺
12月30日
张顺
附件2:
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
开展“大走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关爱有加、支持企业克难求进”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共进,促进全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自8月份起至年底,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大走访”活动,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走访企业:对拟上市企业7家、环境友好企业4家、重大项目20个;以及工业园区28家。
(二)走访群众:8个环境信访较为集中区域的周边群众。
(三)排忧解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不少于30件实际存在的环保问题。
二、工作要求
“大走访”工作从2008年8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走访阶段
8、9月份为走访阶段。8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确定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从8月下旬起开展“大走访”工作,局领导带队,按计划走访企业和群众(详见市环保局“大走访”任务分解表),与企业、群众充分交流沟通,搜集需要环保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调查研究排忧解难的对策和措施。
走访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1、提前以信函的形式告知企业、群众,让企业、群众作好准备。
2、走访组按照“五个带”(法律、政策、技术、专家、案卷)的要求做好走访准备。
(二)解决问题阶段
8、9、10月份为解决问题阶段。除了进一步按计划走访企业和群众,重点放在切实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环保问题上。
1、要在“跑、减、送、铁、缓”五个字上下功夫
“跑”:协助企业向上沟通,落实项目环保审批;协助有关单位争取上级的环保政策、资金支持;与拟上市企业签订《结对服务协议》,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跑企业了解困难、帮助解决问题,协助企业向上沟通,落实上市相关的环保审核手续。
“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简化审批形式、缩短审批时间。一是将一般项目的环评批复以及“三同时”验收承诺时间普遍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对建设项目实行ABC分类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可能污染情况,按照污染轻重程度,承诺在不同的时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尽量缩短审批时间。二是依据新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于6月5日起取消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预审程序。三是试行网上审批制度,做到“科室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企业转”,进一步简化形式,方便企业。
“送”:一是为企业环境治理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上门,实施环保代表制,向重点排污企业派驻专家帮助企业实施彻底的环保“体检”和“治疗”。二是为重大项目、上市项目送服务、送政策、送技术,建立“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全面协调,主动督促”的工作制度,即对全市重大项目、上市项目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每月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明确专人积极主动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三是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送技术、送资金、送服务上门,推进破解农村生活污水的难题。四是为农村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规划送技术、送专家、送服务上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五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为环境信访的群众提供“五心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环境问题。对环境信访举报践行受理热心、交转办细心、接待耐心、答复真心、回访诚心的“五心服务”,不断提高信访调处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铁”:落实铁腕治污,严格执法,使违法企业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为守法企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
“缓”: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初次环境违法的,暂缓处罚,视整改情况予以从轻处罚或不处罚。
2、解决问题要及时:现场能解决、能回答的问题要现场解决、现场回答;对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把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限时解决;需要协调或政策性强的问题,要专题研究,尽快给企业和群众一个答复。
(三)回访阶段
11—12月份为回访阶段。继续按计划做好走访和帮助解决问题的工作,同时,对“大走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全面检查领导“大走访”和帮助解决问题情况,认真研究“大走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总结“大走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完善“大走访”工作的制度台账。做到工作实施有具体方案,走访企业、群众有台账记录,解决问题有存档案卷。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示范和带头开展“大走访”工作,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二)组织机构。“大走访”工作在局统一领导下,成立6个走访小组,每个走访组由一位局领导带队,一个科室牵头协调;任务分解到各组,责任到人。
(三)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适当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环保局“大走访”任务分解表(企业、园区)
序号
责任领导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参加部门
完成时限
1
吴志东
埭头、上黄工业区
拟上市企业(7家)
办公室
(管理科)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月底前
2
房玲仙
溧城昆仑开发区
监测站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月底前
3
张金双
戴埠、天目湖工业园区
天目湖分局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月底前
4
马知人
南渡、强埠、上兴工业园区
计划科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月底前
5
谢建东
社渚、周城工业区
宣教科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月底前
6
张 顺
企别桥、绸缪化工园区,竹箦工业区
监察大队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11月底前
市环保局“大走访”任务分解表(群众)
序号
责任领导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参加部门
完成时限
1
房玲仙
昆仑开发区维多生物、申特钢铁周边群众
监测站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属地镇政府
11月底前
2
吴志东
埭头工业区、上黄几家水泥厂周边群众
管理科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属地镇政府
11月底前
3
张金双
戴埠新桥、河西化工区、天目湖园区周边群众
天目湖分局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属地镇政府
11月底前
4
马知人
强埠、旧县等化工区、上沛天山、亚峰水泥厂周边群众
计划科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属地镇政府
11月底前
5
谢建东
城东、上上电缆、正昌饲料、蒋店工业区周边群众
宣教法制科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属地镇政府
11月底前
6
张 顺
苏特水泥、绸缪化工园区、兴盛钢铁、联勤不锈钢、龙沙化工厂周边群众
监察大队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属地镇政府
11月底前
关于在全市环保系统
开展“大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环保统一监管职能,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相关职责,形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合力,着力构全方位、宽领域、多触角的“大督查”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达到“大督查”预期效果,市环保局将着力就以下几个方面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与市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工商局等就建设项目管理建立沟通机制。
2、与市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规划局、国土局等就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建立沟通机制。
3、与市经贸局、统计局就污染物减排建立沟通机制。
4、与市农林局、水利局、建设局就生态市建设建立沟通机制。
5、与市水利局、建设局就“清水工程”长效管理建立沟通机制。
6、与市安监、工商、建设、城管、公安、技监等部门就环境违法案件建立案件移送、移办或协调配合机制。
7、与市人行、银监局等金融机构、外贸系统就实施绿色信贷、绿色外贸政策建立沟通机制。
8、与市中院、检察院、法制办等就案件查处与监督执行建立沟通与保障机制。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针对总量减排、太湖水治理、清水工程和生态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会议纪要,作为联合督查的依据(详见表3—1)。
(二)建立联合督查制度
根据市政府《2008年“经济、民生、环境”方面重点推进的30项工作》中确定的“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工程”等环保目标,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动态管理机制、问题协调制度,采取领导督查、专项督查、现场督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立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制度
1、环保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或经调查,认定有关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案件,应将有关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凡发现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产品或设备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向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移送;凡是因环境违法问题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有生产许可证的向颁证部门移送,有营业执照的向工商部门移送,有供电设施的向电力部门移送;凡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符合适用行政拘留的违法排污案件,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移送。同时,积极办理工商、城管、建设、水利、安监、技监等执法部门移送的需要由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
2、向市人行、金融机构、外贸管理机构提供企业环境信息。据中国人民银行、环保部、银监会《关于共享企业环保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和商务部、环保部《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精神,实施绿色信贷、绿色外贸措施。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
“大督查”活动从2008年8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市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督查”工作,统一思想和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分管领导就督查工作内容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意见,并分别开展督查工作。近期重点督查工作如下:
1、“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督查。围绕常州市政府关于《“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常州”——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联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等综合部门,每月对各镇(区)各项治理工程进展进行督查,并形成月度督查分析报告提交市政府。每月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环保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点评会议。在全面推进“全市环保在行动方案”中各项任务的同时,每月确定一个主题,进行重点督查(详见表3—2)。
2、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督查。以“创模”指挥部为主体,对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资料台账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创模”复查迎检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年内通过“创模”复查。(详见表3—3)
3、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督查。按照《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各镇(区)履行职责情况、建设工作进度开展督查,保证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详见表3—4)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中旬起对“大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及时总结“大督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表3-1:
环保联席会议一览表
联席会议名称
主要参加部门
周期
会议主要内容
职能处室
分管领导
总量减排例会
市经贸局
每季
电力企业煤量消费控制情况
计划科
马知人
市统计局
全社会用煤量、七大低CDO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量、GDP增长率等情况
太湖水防治
例会
市经贸局
每月
化工生产企业关闭、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审核、屠宰场(点)整治,
计划科
马知人
市建设局
市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
市水利局
引流调水,县、乡河道清淤
市农林局
畜禽、水产养殖整治,生态湿地、生态林带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化
清水工程例会
市建设局
每月
“清水工程”相关河道、点源截污
监察大队
张 顺
市水利局
“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引流调水、河道保洁
生态市建设
例会
农林、水利、建设
每季
环境优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循环经济、国土保护等
管理科
张 顺
表3-2:
“
2008年全市环保在行动
”
月度督查重点
督查专题
工作目标
共同参与部门
牵头处室
分管领导
2008
年环保在行动
8月:畜禽养殖整治督查
农林局、监察局
计划科
马知人
9月:屠宰场整治督查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经贸局、
监察局、公安局
计划科
马知人
10月: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督查
建设局、水利局、监察局
计划科
马知人
11月:农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督查
农林局、监察局
计划科
马知人
12月:绸缪化工园区及其他工业园区环境整治
发改局、经贸局(化治办)、规划局
管理科
张 顺
表3-3:
“创模”复查迎检督查内容
序号
指标名称
考核要求
台账资料
提供部门
牵头处室
分管领导
1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降低。
市经贸局、统计局
计划科
马知人
2
单位GDP用水量
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降低
市水利局、建设局
管理科
张 顺
3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市建设局
管理科
张 顺
4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市公安局
监测站
张金双
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市城管局
辐固科
张 顺
6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
市卫生局
辐固科
张 顺
7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80%。
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工商局、建设局
管理科
张 顺
8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市统计局
宣教科
谢建东
9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市教育局
宣教科
谢建东
表3-4:
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月度督查内容
督查专题
工作目标
共同参与部门
牵头处室
分管领导
国家生态市
建设工作
9月: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督查
农林局、卫生局
管理科
张 顺
10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
市委农工办、农林局、卫生局
管理科
张 顺
11月:受保护国土面积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督查
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
管理科
张 顺
12月:循环经济示范点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经贸局、科技局
计划科
马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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