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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和《溧阳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08-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08 〕123 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08-09-16
发布日期:
2008-09-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特制定溧阳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和达标整治验收办法。
关于印发《溧阳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和《溧阳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
溧环发〔2008 〕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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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环发〔2008 〕123 号
各电镀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的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现将《溧阳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和《溧阳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1、《溧阳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
2、《溧阳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电镀 整治 通知
抄送:常州市环保局,溧阳市政府办公室。
溧阳市环保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印发
校对:詹洪新 共印30份
附件1:
溧阳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工作方案
电镀行业是我市机械、电子等行业的配套产业,由于电镀企业投资成本低、国家对电镀企业没有生产规模限制等原因,我市电镀企业普遍存在着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设施陈旧、污染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08年以来,我市根据《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对电镀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使我市电镀行业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布局分散、管理水平偏低、污染较重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进一步促进电镀行业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8号、30号公告精神,决定对我市电镀行业实施达标整治,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自2008年8月1日起,对全市电镀企业实施达标整治。自2009年5月1日起,全市电镀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6标准。
2、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并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
3、厂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生产场所的污水规范收集,经专用防渗管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4、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设施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的高度应满足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4.2.5的要求。
5、电镀污泥须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临时贮存场所须按国家规范化要求进行建设。
二、达标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电镀生产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
1、自2009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电镀企业的污水排放管理均按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标准执行,废气排放管理均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6标准执行。
2、自2008年8月起,对全市的电镀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项目环评、治理设施运行、雨污分流、污染物排放和污泥处置等方面的情况,并按“一厂一策”的要求制订电镀企业综合整治方案。
3、加强达标整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电镀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进行源头控制,采用最佳实用技术进行末端治理。
4、积极培育与扶持达标样板项目,通过发挥其示范作用,以起到技术推广的效果。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9月)
1、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总体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加强对电镀企业达标工作的宣传,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3、制订达标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电镀企业座谈会,就达标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并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二)现场核查阶段(2008年9月-10月)
对全市的电镀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摸清各电镀企业的基本现状及存在的环保问题,对照达标要求制订“一厂一策”的综合整治方案。
(三)达标整治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3月)
1、按照具体实施方案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加强对电镀企业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按进度要求实施整改。
2、各电镀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达标整治方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加强落实,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按时完成达标整治工作。
3、配合常州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电镀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并对整治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4月
)
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组织做好监测、检查验收工作,并于2009年4月底前,将达标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由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标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2 、实行例会制度。市环保局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电镀企业达标进展情况。
3、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积极主动、行动迅速的企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逾期未完成达标的企业予以曝光。
4、强化目标考核。对各镇(区)达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2:
溧阳市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
为认真落实《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8号、30号公告的有关要求,促进电镀企业的全面达标,保证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我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如下。
一、验收时间
我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时间统一为2009年4月底前,逾期未完成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
二、验收要求
(一)污水 达标整治验收要求
1、雨污分流:电镀企业厂区内必须实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须各自独立铺设,雨污水走向分明,并通过闭水试验。生产场所的污水规范收集,经专用防渗管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排放口设置:凡生产场所集中在一个地点的企业,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生产场所有不同地点的企业,每个地点各允许设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
3、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水排放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4、排污口自动监控建设:污水排放口应统一安装流量计,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企业,应按要求安装COD、pH在线监测仪,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
5、污水达标排放:污水排放应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其中氨氮指标、多层镀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分别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3、4标准,即氨氮浓度≤5mg/L、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200L/m
2
。
6、须按1:500或1:1000比例绘制厂区排污及雨水管线平面图及防治设施工艺图并上墙,雨水排放口、排污口必须按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管网图、标志牌一律设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排放口标志牌内容:包括标志牌名称、排放单位名称、排放口编号、水量、主要污染指标、环保投诉电话等。
(二)废气“提标”整治验收要求
1、废气集中收集处置: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
2、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排放含氰化氢气体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
3、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6标准。对于排气筒高度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应按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
(三)电镀污泥处置要求
1、贮存场所要求:电镀污泥贮存场所应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物料贮存场所混合使用。原则上应设置封闭式仓库,库房地面应硬化,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其贮存容量不得小于月产生量。电镀污泥应经干化后用包装袋收集贮存,对于含水率高的电镀污泥,其贮存边缘应设置围堰,并配有渗滤液收集装置。
2、转移处置要求:电镀污泥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备查。
三、验收程序
(一)申请
电镀企业完成“提标”整治任务后,可向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电镀企业“提标”整治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
2、电镀企业“提标”整治工作总结;
3、环境监察部门的现场监察意见;
4、环境监测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
(二)受理
环保局在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其中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及时安排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则不予受理。
(三)组织验收
1、环保局应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负责组织电镀企业的达标验收。
2、验收工作将按照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组听取电镀企业达标整治工作汇报后按照验收要求逐项进行现场核查。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3、验收结束后,环保局应将验收资料按“一厂一档”的要求进行归档,同时将验收资料送常州市局备案。
4、经验收不合格的电镀企业,逾期仍未完成验收的,应责令其停产。
附电镀行业达标整治竣工验收申请表。
电镀行业达标整治竣工验收申请表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
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主要环保设施生产厂家
试运时间
占地面积
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机关及文号
限期治理内容及要求
主要环境问题及污染治理情况
二、污水达标整治情况
雨污分流
执行情况
污水排放口数量
雨水排放口数量
车间污水
收集情况
污水治理设施日处理能力(吨/日)
日处理水量
(吨/日)
日排水量
(吨/日)
压力管闭水实验是否合格
在线监测仪
安装情况
雨污管网图是否已上墙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情况
污水验收
监测情况
三、废气达标整治情况
产生工艺废
气的生产
装置名称
工艺废气
收集情况
工艺废气处
理设施简介
废气排放筒
高度(m)
废气验收
监测情况
四、电镀污泥处置情况
电镀污泥年产生量(吨/年)
贮存场所是否规范
贮存场所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电镀污泥处置单位名称
处置台账是否规范齐全
五、验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验收意见
环保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公 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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