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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旅游局主要职能
索 引 号:014144398/2008-0007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旅游局
产生日期:2005-06-21 发布日期:2008-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旅游局主要职能
旅游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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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规章和相应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业统计工作。
   
(三) 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加强旅游市场的信息引导。
   
(四) 积极推进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发展。
   
(五) 对全市旅游市场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 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参与全市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工作;做好全市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旅游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
   
(八) 征集管理旅游事业发展和旅游发展基金。提出旅游事业发展费用的使用计划;对需要由旅游事业发展给予支持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意见;对旅游事业发展费的使用情况提出决算报告;对《江苏省旅游事业发展费征集管理暂行办法》及《常州市"旅游事业发展费"和"旅游发展基金"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在征集管理旅游事业发展费的同时,提出旅游发展基金的使用计划和项目预算,管好、用好旅游发展基金。
   
(九) 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涉外星级饭店的审核报批工作、旅游定点单位的申报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
   
(十) 按照旅行社审批权限,负责全市国内旅行社开办的初审和报批,协助常州市旅游局进行年检年审;协助常州市旅游局对市内国际旅行社的设立进行初审、报批和年检年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协调旅游价格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完成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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