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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二00三年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398/2008-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旅〔2003〕13号
发布机构:
市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03-04-04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要求。
关于二00三年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溧旅〔200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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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旅〔2003〕13号
各旅游区(点)、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
为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旅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塑造我市旅游业对外的良好形象,经研究,现对我市2003年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贯彻国家、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标准和要求,围绕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以提高我市旅游业工作人员从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管理水平为根本,培养一支能够担当我市旅游业发展重任,不断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具有较高素质,卓越技能的现代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包括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旅游区(点)工作人员,宾馆饭店的业务操作人员,旅行社导游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以提高我市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业务操作能力、优质服务意识等为目的,科学设置相关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管理知识
在我国入世,旅游行业即将面临全面开放的新形势下,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切实加强旅游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本单位高中级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饭店高中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岗位职务培训,争取80%以上取得全国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证书;旅行社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职业道德教育
进一步树立“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广泛开展“三爱一德”(爱祖国、爱溧阳、爱旅游、讲职业道德)教育和“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旅游者满意)活动,进一步推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风景区”、“文明示范窗口”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员工文明优质服务意识,建立考核制度,结合本单位员工实际情况,安排培训教育内容,并要安排一定时间结合个人在岗位上的表现进行学习、讨论,切实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
3、服务技能培训
旅游企业员工身处第一线,其服务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市旅游业的整体水平,因此,各旅游企业要从旅游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员工服务技能培训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各种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经验交流、先进人物演讲、现场指导、观摩等活动,并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日常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服务技能。
4、创优知识
今年,国家旅游局将对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进行检查和验收,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对照创优标准,进行严格培训并自查自纠。市旅游局将加强这方面的指导与监督,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的验收。
四、培训要求
1、各旅游企业要有专门机构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对员工培训要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把培训和考核、用人、奖励相结合。
2、要建立员工日常培训档案,并在年终将本年度开展员工日常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参加人数、考核情况等,上报市旅游局。
3、市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力度,把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培训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落实到星级饭店、旅游区(点)复核和旅行社年检工作中。
二〇0三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旅游 职工 培训 意见
抄 报:常州市旅游局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0三年四月四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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