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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索 引 号:014144398/2008-0002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旅[2005]28号 发布机构:旅游局
产生日期:2005-08-09 发布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对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溧旅[200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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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旅〔2005〕28号
 
 
 
各科室:
为巩固旅游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树立局机关干部良好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工作日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离位。
2、严格实行事假、病假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应事前得到领导批准。时间为半天的事假、病假,由科长批准;1天的事假、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事假、病假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3、严格遵守“禁酒令”。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4、严格遵守电脑使用管理制度。工作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凡储存涉密文件的电脑不准接入互联网。
5、自觉做到节约能源、物资。做到节约用电、用水、用纸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天下班前,要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电设备电源,爱护公共财物。
6、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接听电话主动使用礼貌用语,对来局机关办事人员热情接待,热心帮助,热忱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对迟到早退、不遵守请假制度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禁酒令”规定和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度评选先进资格,造成后果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再次发现的,待岗一年。办公室将对局机关人员执行以上制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二〇0五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旅游  工作制度  规定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0五年八月九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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