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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翠屏宾馆等二家星级饭店取消星级资格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44398/2008-0003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旅[2008]34号
发布机构:
市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08-08-29
发布日期:
2008-09-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对翠屏宾馆等二家星级饭店取消星级资格。
关于对翠屏宾馆等二家星级饭店取消星级资格的通报
溧旅[200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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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旅〔2008〕34号
关于对翠屏宾馆等2家星级饭店
取消星级资格的通报
各旅游单位:
根据省和常州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及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要求,我局自8月8日至8月13日对全市二星级饭店开展星级复核工作。依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国家标准中“星级的复核及处理”的评定规则,根据星级复核工作结果,经研究,并报常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同意,决定取消翠屏宾馆等2家饭店的星级资格。现通报如下:
一
.
翠屏宾馆:由于营业执照到期,已申请注销。决定取消其二星级饭店资格。
二
.
和平宾馆: 管理层星级意识薄弱;安全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没有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决定取消其二星级饭店资格。
特此通报。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旅游 机构 取消 通报
抄 送:常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翠屏宾馆、和平宾馆。
溧阳市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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