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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要求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范围的请示
索 引 号:
014144371/2008-0007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规(2004)22号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04-12-06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范围
关于要求调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范围的请示
溧规(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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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规划局文件
溧规(2004)22号
市人民政府:
我市城镇体系规划和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于2002年年底委托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03年11月份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纲要论证,2004年8月份形成规划成果,并在邀请市综合部门、专业部门、部分政协、人大代表座谈的基础上,于2004年10月9日向市四套班子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根据四套班子讨论结果,认为原规划确定规划期未中心城区人口为30万、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偏于保守,不利于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将规划城市规模扩大到50平方公里左右。
根据市四套班子的讨论意见,我局认真研究后,与省规划设计院多次商量,并向省建设厅作了专题汇报,一致认为:鉴于我市近两年来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将城市规划面积适当扩大,符合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为此就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的调整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1、总体思路:考虑到溧阳市区近一两年来人口与用地指标的快速增加,以及将天目湖镇、埭头镇、新昌镇及茶亭集镇纳入规划建成区范围等因素,城市现状人口估计在22万人左右,以此为基数,2020年城市规划人口定位在40万是可能的,同时充分考虑其他各方面因素,在规划期未,尽量争取将中心城区人口定位在45-50万左右,将中心城区规模定位在50-55平方公里左右。
2、工作程序:一是由于原基础资料在2002年形成,为按做大的思路向上争取,规划基础资料须按2004年底为基准重新调查搜集,同时,调查资料中须增加三建制镇的内容。二是与省规划院探讨形成初步方案,并尽量提供做大的依据。三是与省建设厅勾通,达成一致意见。四是编制纲要,并提请省建设厅组织纲要论证。五是进行规划方案编制,最后再进行规划成果论证。
3、编制费用:经与省规划院初步商量,增加编制费用按三个建制镇总体规划标准收取,合计增加编制费用约100万。同时,由于范围变化较大,纲要须重新论证,须增加纲要论证费用10万元;另外,由于三镇地形资料不全,须新测地形图约20平方公里,建议测图费用纳入2005年规划局城乡年度计划。
4、编制时间:经与省规划院初步商量,调整后的规划在2005年5-6月份进行纲要论证,10-12月份完成。
5、其他问题:由于规划编制范围的调整,总体规划报批时间要顺延,为此,望市政府考虑到我局原定的总规修编工作任务已完成这一事实,同意按政府目标任务已完成总规上报工作予以认定。
以上意见,请示复。
溧阳市规划局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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