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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公示制度”、“会同验线制度”和“政府五项规费扎口征收制度”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371/2008-0007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规[2007]1号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07-01-10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公示制度”、“会同验线制度”和“政府五项规费扎口征收制度”
关于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公示制度”、“会同验线制度”和“政府五项规费扎口征收制度”的意见
溧规[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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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规划局文件
溧规[2007]1号
各相关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依法规范建设行为,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溧政发[2006]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公示制度”、“会同验线制度”和全市域范围内实行“政府五项规费扎口征收制度”。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规划公示制度
1、项目范围: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园林绿化、户外广告、装饰、装璜等构筑设施。
2、公示内容:规划方案或设计方案。
3、公示时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前或项目开工前公示一周。
4、公示方式:建设现场或公示栏、网站等。
5、公示形式:图纸、模型、照片等。
6、责任部门
(1)、须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市规划局
(2)、其他项目:主管部门
(3)、现场公示由各建设单位负责。
7、公示格式:见附件
二、会同验线制度
1、项目范围:
(1)二层以上建筑以及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不含临时建筑);
(2)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所有建筑及构筑物;
(3)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2、验线时间:基槽开挖后,基础浇筑前。
3、验线部门: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
4、检查内容:
(1)规划公示情况。
(2)现场施工图与规划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的一致性。
(3)红线位置。
(4)核定拆迁内容的拆迁到位情况。
5、没经验线或验线结果不符合要求且没有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入下道施工程序,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二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招投标活动。
三、政府五项规费扎口征收制度
1、全市域范围内所有挂牌出让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内除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及新昌工业集中区范围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政府“五项规费” 由市规划局按原征收范围、标准统一计算后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统一扎口征收(原已拍卖成交项目的“五项规费”仍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存在疑问的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规划局进行计算核定和口径解释工作。
2、城市规划区以外及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和新昌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按原规定执行,其他四项规费由市规划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原征收范围、标准统一征收。
3、对符合减免条件的项目,规划局对照“五项规费”征收的相关文件(包括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优惠政策),统一办理减免手续,其它原因确需减免规费的项目,一律凭分管副市长和市主要领导签字的办文单或市长办公会纪要,经规划局审核、财政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减免手续。
以上意见,自二〇0七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溧阳市规划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建设局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溧阳市经济贸易局 溧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O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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