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溧阳市清溪花园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
索 引 号:
014144371/2008-0009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规〔2003〕11号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03-05-23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清溪花园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关于溧阳市清溪花园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
溧规〔2003〕11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阳市规划局文件
溧规〔2003〕11号
溧阳市人民政府:
溧阳市清溪花园详细规划于1999年由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于1999年10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溧政复[1999]19号),现小区建设已近尾声。由于原详细规划中日照间距局部为1:1.2,与现行规范要求≥1:1.25不符,此外,位于中心绿地的原规划保留配套用房(约750平方米)对整体环境影响较大,考虑到小区东大门入口处六层综合楼的一、二层共800平方米已作小区配套用房(物业管理、体育、娱乐活动等),为进一步优化清溪花园小区环境布局,保证小区中心绿地的整体性,拟对原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按规范提高日照间距系数,并拆除原规划保留建筑。局部调整规划已经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并将调整方案于5月12日至5月18日在清溪花园主入口处进行了公示。
调整部分总用地面积为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00平方米,绿地率37%,日照间距1:1.25,容积率1.12。现呈报市政府,请审阅,
当否,请复。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