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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法制办2006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44259/2008-0001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2006-12-20 发布日期:2006-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法制办2006年度工作总结
溧阳市法制办2006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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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法制办2006年度工作总结

及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2006年,我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为主线,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做好工作夯实基础

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抓好政治、业务教育和学习,并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抓好政治教育和学习,注重提高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二是突出抓好法律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学习,特别是学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注重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全办同志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做好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研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措施,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深入推进法治溧阳建设,切实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我办于7月提请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建设法治溧阳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溧政办发[2006]66号),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对法治溧阳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切实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办于7月19日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溧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该行为规范不仅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而且对具体执法活动提出了程序性要求,受到各镇、各部门的广泛好评。

为促进行政许可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7月至8月,我办会同市档案局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案卷立卷归档工作的意见》由市府办于8月7日批转各镇、各部门贯彻实施。此项措施全面规范了全市的行政许可行为及案卷,促进了《行政许可法》的进一步落实。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领导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月24日我办提请市政府下发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溧政发[2006]196号),明确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当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赔偿且标的在2万元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组织或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除上述五种情形外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可由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我们认为,通过推行此项制度,必将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能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更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认真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合法有效

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事关市政府文件的质量和效力,是我办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年初我办提请市府办下发了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今年我市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都召开有我办参加的相关部门协调会先行讨论修改,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避免了相关部门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争论不休的状况。我办在文件下发前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文件制定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部门职权交叉、行政许可及行政收费等问题,以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今年我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2件,均按时按要求报送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没有出现因文件违法被上级撤销或被提请行政复议审查等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我办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在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政府网站、市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对外公开,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加强层级监督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实施层级监督的一种法定形式,它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办作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加上去年延续的2件,全年共办理20件,其中维持10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5件,撤销1件,正在办理2件,不予受理2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办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坚持书面审查的原则,同时进行必要的调查,就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依据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等进行严格细致的逐项审查,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决不搞“官官相护”,做到“法不阿贵,不恤贫”,确保把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同时我办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活动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办于年初提请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溧政办发[2006]9号),并根据人事变动提请市政府调整了溧阳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我市于2004年即成立该领导小组)。同时我办根据常州市的统一部署,研究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等梳理工作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性意见。我办组织力量及时完成了市政府的三项梳理,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在工作推进时我办详尽地解答相关单位的电话和上门咨询,应邀到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两次下发催报通知进行督促,对报送的梳理结果认真审核,及时反馈,耐心指导。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5月16日至18日,我办会同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天目湖镇等3个镇政府和规划、民政等6个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取得良好效果。现我市17个镇政府和37个行政执法部门均已报送了梳理结果且经我办审核完毕,将适时组织向社会公布。

为把工作不断推向深入,11月下旬我办根据常州市的统一部署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分解阶段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镇各部门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进行分解,并要求在年底前初步完成,明年4月30日前充实完善,全面完成。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办在做好常规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将检查和调研相结合,检查和指导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收到良好效果。

年初我办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200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安排的意见》,明确全年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十周年情况检查、行政许可案卷检查评比、2006年度行政执法抽查考核等4次全市性执法检查,并要求各单位做好自查和各项准备工作。

除前面已提到的5月16日至18日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检查外,在《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十周年之际,我办会同司法等部门并商请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法院行政庭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0月17至19日对质监、交通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良好,行政处罚行为基本规范。同时,检查组在检查时还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单位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了业务指导。此次检查也为本月25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了充分准备。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今年12月1日我办会同司法、档案等部门组成检查评比组,对工商、卫生、民政、建设、规划、城管、公安、计生等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检查评比。从检查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对行政许可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基本合法、法律文书基本齐全、立卷归档基本规范。但在检查评比中还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还未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二是个别单位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使用不全面、不规范,如有的单位不制作、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而直接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有的单位缺少送达回证等;三是有的单位没有告知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四是有的单位没有开展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督检查,有的单位虽然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没有书面记载;五是有的单位行政许可立卷归档不够规范,如行政许可案卷使用的纸张不统一、未按立卷归档要求装订案卷文书等。检查评比组在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相关单位在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作了业务指导。检查评比结束后,我办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向全市下发通报,表彰先进,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规范的意见,促进提高行政许可水平。

我市从1999年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下简称“两制”),至今已有8年时间。为把推行“两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2月5日我办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抽查考核的通知》,定于12月下旬对溧城、天目湖2个镇政府和规划、文化、安监、烟草等4个部门进行抽查考核,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七、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落实到位

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是对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我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力推行持证执法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在平时核发新证时,我办坚持先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再核发《行政执法证》的原则,严把证件核发关,今年共核发新证105件,合计核发1451件;在日常工作规范和执法检查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11月23日,我办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依法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年度注册的通知,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办理年度注册时,我办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对该注册的及时注册,对已退休(含内退)、被辞退、已调离和因工作调整不再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一律收回证件集中销毁,对具体执法工作已调整的人员,及时调整执法区域和执法权限,对有违法执法行为的人员区别情况相应处理,对尚未持证人员及时办理核发新证手续,确保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的合法、有效和规范化使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大力开展行政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行政执法状况的好坏。我办从实际出发,通过提请市政府和市府办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举办培训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市政府网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同时我办先后应邀派员到全市副镇局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市水政监察员法制培训班、市城市房屋拆迁法制培训班以及天目湖镇政府等单位讲授行政法律知识,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方方面面,受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扩大了执法培训的覆盖面,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我办作为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经常就市政府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经常参与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项工作协调会,经常应要求对市政府将印发的有关文件、纪要、答复等进行事前法律把关,认真办好市政府涉法事务,如今年2个林权确权案件的办理及原市粮食集团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明年我办将在做好常规性法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继续推行、法治江苏合格县(市)的创建、行政许可案卷评比、行政听证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和行政复议方式创新等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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