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学生春游校外
索 引 号:014143379/2008-0002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教办[2007]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2007-04-12 发布日期:2008-03-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学生春游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要以安全性、必要性、教育性为前提,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春游校外
溧教办[2007]7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教办[2007]7号
 
 
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中小学生的春游、校外综合实践活动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切实规范程序,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现就做好学生春游校外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学生春游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要以安全性、必要性、教育性为前提,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责任制。校长要直接管理活动安全,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坚持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执行活动审批制度。各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请示,附活动方案、活动安全预案交教育局办公室,同时一并抄报学校所在地政府,经局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组织。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杜绝瞒报、谎报。
三、周密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校外实践活动要周密考虑,精心安排,并制定科学、严密的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分工到人,将“安全第一”贯穿于整个活动始终,切实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在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时要主动征求并认真听取所在地公安、卫生部门的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0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 教育   活动    安全   工作    通知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
校对:陶国忠                        共印8份(网上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