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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校产[2004]1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4-03-02
发布日期:
2004-03-0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教校产[2004]1号 关于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 各中小学、
关于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
溧教校产[2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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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教校产[2004]1号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随着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基本到位,大型基本建设投资已逐年减少,而小型基建、校舍维修、校园环境建设、设备添置与更新等的费用则逐年上升。为加强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现就我市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学校零星工程范围
(1)未经市计划发展局立项的基建项目,如传达室、厕所、车棚、操场、球场、围墙、道路、下水道、司令台、画廊等小型建设项目。
(2)校舍维修、翻建、管线改造等维修工程。
(3)校园绿化、喷泉、假山、小品等校园环境建设。
(4)旗杆、大门、扶手、防盗窗等金属制作工程。
(5)室内如办公室、阶梯教室、会议室、餐厅等场所的室内装修等。
二、学校零星工程建设操作基本程序
(1)学校年初计划,(2)学校提出申请,(3)教育局审批,(4)教育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现场踏勘,确定施工方案,(5)、设计施工图,(6)项目招标或竞标,确定施工单位,(7)施工质量监督,(8)竣工验收,(9)决算审计。(10) 档案建设
三、学校零星工程建设操作基本要求
1、制订计划
学校应根据事业规划及实际情况,由总务处年初提出计划,交校长室研究,确定后列入学校工作计划。
2、提出申请
所有学校必须按《关于加强经费管理,实行经费开支报批制度的通知》(溧教财[2000]4号)文件要求操作。
3、审批立项
项目经费支出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教育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根据计财科出具的《经费支出审批表》或《经费开支审定表》,办理立项登记,实际支出金额超过报批金额的30%须重新立项报批。
4、确定施工方案
立项登记后,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深入学校,现场踏勘,与学校研究确定施工方案,并列出详细的施工项目表。
5、设计施工图
施工方案确定后,由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协调设计施工图。
6、通过项目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1)招标的操作范围: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教育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局纪委监察室监督;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拿方案,教育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2)招标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诚信。
(3)招标的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进行。因历史原因,学校采用定人议标的方式,须向教育局书面报告,经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4)评标:由教育局和学校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原则、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人员进行,一般采用在满足工程质量、工期要求的前提下,以让利为主导因素的评标方法。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让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0%,最低不得少于8%;采用议标的工程,让利率最低不得少于12%。
(5)、中标:评标结束后,由招标单位当众宣布中标单位。
7、
签订
合同
学校与中标单位按招标要求
签订
合同后,送交教育局审核、批准,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8、施工质量监督
项目启动后,学校须成立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由2-3人组成,在施工过程中,学校应根据图纸要求和国家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工程应严格把关。工程每道工序结束后必须得到学校签字认可,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学校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施工范围,如确实需要增加项目,须得到教育局批准;局校产校舍办公室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
9、竣工验收
工程结束后,10万元以上工程由教育局计划财务科、校产校舍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10万元以下工程由学校自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上报教育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
10、决算审计
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决算;工程决算统一送交教育局,由局校产校舍管理办公室组织初审后送持有相应资格的审计单位审计。
11、档案建设
项目全部结束后,学校总务处应及时将所有资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四、几点说明
1、学校零星工程管理的操作规定是对全市所有学校的统一要求。
2、工程项目不得肢解,规模较小的学校,一学期原则上只确定一个项目,规模较大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学校零星工程是今后一个阶段教育投入的重点,也是教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规范学校零星工程建设的管理,是提高规范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管理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组织上对学校和管理人员负责任的具体表现。自发文之日起,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操作(溧教发[2003]36号文件《》(试行稿)同时废止),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将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二〇0四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学校 零星工程 管理 规定
主送: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各学区督学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日印发
(网上发布 )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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