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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人〔2008〕13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8-05-07
发布日期:
2008-05-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的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及编外用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
溧教人〔200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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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08〕1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加强中小学校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的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及编外用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
.
编外用工的使用原则
1
.
依法用工的原则:用人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依法聘用编外用工人员,规范用人行为,按规定落实编外用工的待遇,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2
.
从严控制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建立科学高效运转的内部工作机制,对现使用的编外人员要加大清退力度。满编、超编学校原则上不得使用代课教师,缺编学校使用代课教师数不能超过缺编数;幼儿园用工人数不得超过幼教核编规定数;后勤人员按实际需要使用。
3
.
精干高效的原则:编外用工的使用要坚持按需设岗,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公开招聘、择优使用,重视过程管理,严格岗位考核,所用聘用人员必须坚持满负荷工作,防止人浮于事。
4
.
合同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须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与使用的所有编外用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
.
先报批,后使用的原则:用人单位必须在局审批的编外用工计划内聘用编外用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使用。
二
.
编外用工的方式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岗位性质的特点,编外用工可采用全日制用工、季节性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选择恰当的用工方式,尽可能降低用人成本。
三
.
聘用编外用工的基本条件
1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
.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
.
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所聘人员要符合国家对此岗位职业资格的要求。
4
.
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教师岗位须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后勤岗位人员学历可适度放宽。
5
.
年龄要求:除特需人员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人员原则上不再聘用。
6
.
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7
.
有不良纪录的人员不得聘用。
四
.
编外用工的使用程序
1
.
岗位审批:用人单位要根据学校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拟定编外用工岗位和计划,并于6月底前填写《溧阳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定岗定员审批表》(见附件1)向局提出申请。局将根据事业规模、现有教职工数以及核定的编制数审批各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一年审批一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局审批意见聘用编外用工人员,不得私自聘任。
2
.
公开招聘:用人单位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工作能力进行认真考核评议,公开招聘录用。
3
.
签订劳动合同。
4
.
上报编外人员登记名册(见附件2)至局备案。
五
.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1
.
用人单位须与聘用的所有编外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须留存聘用人员的签收记录)。局提供的劳动合同书(见附件3)可作为学校全日制用工的参考样本,非全日制用工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协议。
2
.
劳动合同中须注明下列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聘用人员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及局审批意见合理确定。
各单位要从有利于学校工作安排和减轻学校负担的角度综合考虑,对需要长期聘用编外用工的岗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第二次签订时须根据实际情况慎重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
.
用人单位与编外用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六
.
编外用工聘用期间的待遇
1
.
用人单位可根据编外用工人员从事工作的量、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与学校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所有编外用工人员的月工资应当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
.
按有关规定,依法为编外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3
.
用人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外用工考核办法,视使用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个人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情况实行浮动的工资激励机制。
七
.
强化编外用工的组织与管理
1
.
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和完善编外用工的管理制度,并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加以实施;要适时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编外用工必须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完成任务。
2
.
建立编外用工档案:用人单位须及时建立健全编外用工的档案,资料台账须收集以下材料:编外用工岗位审批表、编外用工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有关职业资格证明、工资发放和上交保险的相关表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培训记录、岗位考核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编外用工工作的材料。
3
.
组织年度专项审查:局将于每年年底对我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对少报多用、瞒报、不报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00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
编外用工
管理
规定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印发
校对:黄志群 共印35份(网上发布)
附件1:
溧阳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定岗定员审批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实有教职工数
核定编制数
需设编外用工
岗位数
编外用工
具体岗位
及人数
岗 位 名 称
所 需人 数
拟 聘年 限
岗 位 名 称
所 需 人 数
拟 聘 年 限
单位定岗定员依据: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2:
溧阳市
学校编外用工人员登记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现
学历
教师
资格
工作岗位
签订
合同期限
月工资(元)
年总收入(元)
参加保险情况(金额)
备注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其他
备注:本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件3:
溧阳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
(用人
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用人单位住所
乙方
(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学历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
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
.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B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C
.
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
.
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三
.
工作内容
1
.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的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或编外安排工作任务,乙方应服从。
2
.
。
四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五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1
.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2
.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
3
.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4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
.
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相结合的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考核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强度、工作业绩按甲方制订的有关岗位考核奖励办法发放。
2
.
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七
.
社会保险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八
.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
.
其他事项
1
.
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2
.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等协商解决。合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3
.
本合同不得涂改。
4
.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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