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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8年溧阳市教育人才市场管理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人〔2008〕14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8-05-14
发布日期:
2008-05-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确保学校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为溧阳教育事
2008年溧阳市教育人才市场管理工作意见
溧教人〔200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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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1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确保学校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为溧阳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与要求,以及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2008年度我市教育人才市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
教职工流动
(一)流动原则
1
.
新昌中小学、蒋店中小学的教师流动到原城区学校(含原城郊五乡镇)仍按农村学校教师竞争进城办法进行,农村学校教师不得按同层面的方式流动到新昌中小学、蒋店中小学工作。
2
.
申请流动人员必须与原单位合同到期,或合同未到期但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3
.
流动到普高、职高、城区初中任教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流动到农村初中任教的教师原则上须具备本科学历,流动到小学任教的教师原则上须具备专科学历。
4
.
申请流动的教师必须具有与进人学校类别相应的教师资格。
5
.
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进人(结构性缺编除外),缺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向外流动人员。
6
.
新教师参加工作满三年后才能参加流动。
7
.
教师实行有偿流动。现任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职高双师型教师以及研究生学历(含在读)的教师同层面流动、竞争进城实行有偿流动,接收单位要给予输出单位一定的师资补偿费。师资补偿费标准为:研究生学历(含在读)的教师、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学科带头人、常州市级职高双师型教师每人1.5万元,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骨干教师、溧阳市级职高双师型教师每人1万元,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教学能手每人5000元
。
超编单位如因结构性缺编确需进人,则应支付教职工流动中心每人1万元的超编金。
原城郊五乡镇的中小学校教师申请流动进入老城区的,接收单位必须补偿输出单位每人1.5万元师资补偿费。
进人单位先将补偿费汇至溧阳市教育局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燕苑分理处;帐号:1105026209200006785),然后办理教职工流动手续,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再将补偿费汇至输出师资单位。
(二)流动形式及程序
1
.
同层面流动
(1)基本要求:
申请同层面流动的教职工必须遵循流动原则。原则上只有缺编单位(包括结构性缺编)才可以流动进人。
天目湖小学、天目湖实验学校今年暂停流动进人。
原城郊五乡镇缺编的中小学校原则上只能有一位教师流动进入老城区。
(2)操作程序:
①
申请指标
:需要进人的学校首先应在6月上旬前提交《学校教职工同层面流动进人申请表》(见附件1)。教育局依据流动原则和学校编制情况审核后,给进人学校发放《学校教职工同层面流动进人指标卡》和《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
②
双向选择:
符合流动条件且现所在学校同意流动的教师,先到有进人指标的学校参加考核并进行双向选择,再在进人学校领取《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并经流动双方学校盖章签字后交进人学校。
③
上报材料:
进人学校须于7月上旬前将《学校教职工同层面流动进人指标卡》和《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交局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流动教师按局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将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局验审:现学历证书(含研究生在读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工作年月证明(现所在学校提供)、现任“四类优秀教师”证书,所交复印件不再返回。
④
局审批
:局于8月上旬组织审核并办理教职工同层面流动手续。
2
.
农村教师竞争进城
(1)要求流动到城区学校工作的农村教师除了要遵循流动原则,还必须同时符合农村学校教师竞争进城基本条件才能申请参与竞争进城考核。
(2)农村学校教师竞争进城基本条件、操作程序、进人指标以及考核时间另文通知。
3
.
教师借用
(1)借用原则
①严格控制教师借用。缺编单位(包括结构性缺编)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确需借用教师的学校才能申请适当借用教师,借用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缺编人数。超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借用教师,缺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借出教师。
②教师借用要严格执行教育局审批制度。
(2)借用程序
①确需借用教师的学校须于7月底前向局提交《学校教职工借用申请表》(见附件2),局审批同意后给借用学校发放《学校教职工借用审批表》。
②借用教师到借用学校领取并填写《学校教职工借用审批表》,借用学校须于8月15日前凭此表到局办理备案手续。
(3)相关说明
借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工资晋升等均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严禁私自借用教师,如教师没有办理相关借用手续而被借用者,教育局将在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教师流动等方面予以限制,责令其回原校工作,并对借用、借出学校双方进行通报。
二
.
毕业生就业
1
.
遵照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根据“进人必须经过考核”“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结合我市师资需求实际,今年我市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办法见《2008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招考教师工作意见》。
2
.
第一、二阶段招考签约已结束。第三阶段招考时间为2008年7月,招考对象和具体办法届时见招考简章。
三
.
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1
.
巩固和完善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制度
(1)根据溧教委[2000]7号文件规定,凡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没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城区及原城郊五乡镇的教师(包括中层干部和副校长),均应到农村学校至少工作一学年。
(2)所有缺编的农村学校(指非溧城镇范围学校),都可接受交流教师,城区学校要积极鼓励交流教师到边远缺编学校工作。
(3)交流教师的年度考核由接受交流学校具体负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原学校。交流教师交流一学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承认一年农村学校从教经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认可。如一年中累计有三个月以上的病假、事假或其它原因的请假,不得参加交流工作考核,且不承认这学年的农村从教工作经历。
(4)各城区学校要在7月上旬前填写好《2008年城区教师下乡交流名单》(见附件3)和上年度交流教师的《城区教师下乡交流工作登记表》(见附件4)报教育局。
2
.
强化教育对口支援,完善优秀教师支教制度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苏教师[2006]23号、苏财教[2006]220号)的要求,我市2008学年度仍将遴选21所优质学校与盐城农村学校进行结对帮扶、对口支教。
(2)根据《关于实施溧阳市中小学校与校对口支援的工作意见》(溧教发[2007]46号)文件精神,从2008学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校与校对口支援”工程,支援学校应根据受援学校需求,在局统筹安排下积极派员到受援学校支教;受援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由教育局统一扎口安排,学习期限每次不超过两周,学习期满结束须按规定时间回派出单位工作。
(3)农村超编较多的学校,应服从局里的安排,积极派员到缺编学校支教。
四
.
强化聘任力度,进一步做好超编学校教职工分流工作
1
.
高度重视教师聘任工作。所有中小学都必须全面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各单位必须严格规范教职工聘用操作程序,严格按照局核定编制总额设置岗位数额,严格按照局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标准制定岗位职责,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每位教职工都必须满负荷工作,特别是超编单位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不能因人定岗,要尽可能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
2
.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超编教职工分流工作,局将着重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引导部分小学、初中富足人员分流:
(1)实行内部转岗安置:按照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凡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在学校编制许可情况下,可聘任到教辅、后勤等岗位工作,也可组织校内待岗学习。
(2)建立合理有效的教职工流动机制: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支教。
(3)鼓励进修培训:超编学校可以有计划地轮流选送有一定潜能的教师到城区学校、省级重点学校或高校进修培训。2008年局将继续开办小学语文等学科脱产培训班。
(4)可以进行小班化教育的试点。
五
.
严格编外用工管理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溧教人[2008]13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六
.
退养、内退、病休、自动离职、辞职等工作
根据溧委办[2008]1号文件《关于市机关事业单位停止执行提前离岗退养政策的通知》,我局从2008学年起,不再实行提前离岗退养政策,具体相关事宜包括辞职等工作另文通知。
七
.
工作要求
1
.
充分重视,统筹安排。各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本文件精神,摸清家底,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严把进人“入口关”,疏通教职工出口途径,实行动态管理,盘活现有师资,优化教育人才环境,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和谐快速发展。
2
.
严格纪律,按规办事。各校要从大局出发,严格遵循工作原则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程序。
八
.
日程安排
序号
项 目
日 程
工作安排
1
教职工
流动
竞争
进城
5--6月份
公布城区学校需求指标;
教师报送材料;
资审、考核;
同层
面流动
6—7月份
学校申请指标;
双向选择;
上报材料、局审批;
2
毕业生
就 业
3月底前
第一、二阶段招考、签约结束;
7月上中旬
第三阶段招考、签约;
3
教职工交流、
对口支教
7月上旬前
上报交流、支教教师名单;
附件:
1
.
《学校同层面流动进人申请表》
2
.
《学校教职工借用申请表》
3
.
《城区教师下乡交流名单》
4
.
《城区教师下乡交流工作登记表》
二〇0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
教育
人才市场
意见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印发
校对:黄志群 共印35份(网上发布)
附件
1
:
学校同层面流动进人申请表
单
位
(盖章)
进
人
原
因
需求
学科
人 数
拟流动教师来自何校
教育局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于6月上旬前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2
:
学校教职工借用申请表
单
位
(盖章)
借
用
原
因
借用学科
人 数
拟借用教师来自何校
教育局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于7月底前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3
:
学年城区教师下乡交流名单
单位(盖章):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教学科
接受
交流学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备注:
此表请于7月上旬前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4
:
城区教师下乡交流工作登记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任教学科
所属
单位
意见
同意 同志于 学年度到农村学校交流。
校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交流单位意 见
同意接受 同志于 学年度到我校交流任教。
校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担任主要工作
考核
等次
(
优、合格、差)
教育局
意见
经审核确认,该同志具有一年农村从教工作经历。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由城区学校于教师交流结束时一式两份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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