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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实施溧阳市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发[2006]31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6-05-08
发布日期:
2008-03-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三年发展目标为主线,以精细化、制度化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学衡水、学南通、学洋思活动,
关于实施溧阳市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教发[200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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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教发[2006]31号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各学区督学: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三年发展目标为主线,以精细化、制度化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学衡水、学南通、学洋思活动,不断加强日常管理,使各种管理行为日趋规范,进一步提升了办学水平。但是,目标模糊,手段简单,管理粗放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为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考核,特制订《溧阳市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现就具体贯彻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突出学校常规管理的部分内容,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实实在在,力争通过有所侧重的几轮考核,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日常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二、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满分为200分。每栏考核等第分A、B、C三档,各等权重为A(1)、B(0.6)、C(0.2)。加分部分不计入总分。
三、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在局长室领导下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平时考核为主。各科室结合平时的常规检查,积累资料、数据,给出评价。每年12月底前各学校对照评估方案自评,写出自评说明,由有关科室牵头对部分重点项目组织现场考核。整个考核工作由教育督导室扎口汇总,局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等第。
四、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考核,由有关科室牵头在局长室领导下参照本办法,结合工作特点另行组织。
五、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溧阳市学校管理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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