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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基[2005]35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5-07-22
发布日期:
2008-03-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控辍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溧教基[200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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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教基[2005]35号
各初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5]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希认真学习,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控辍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做好控辍工作,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的进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校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控辍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全面宣传,使全体教职工明确控辍工作的目标。
省教育厅下达了至2007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目标,小学辍学率控制为0;初中2005年辍学率控制在0.8%以下,2006年辍学率控制在0.4%以下,2007年辍学率控制为0,全省实现无流生。各校要积极宣传省确定的这一工作目标,制定出本校2005年—2007年控辍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制度,打好控辍攻坚战。
三、排出重点,周密部署,落实各项控辍工作的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完善控辍网络,明确各自责任,抓严、抓细、抓实控辍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是要健全控辍考核机制,将控辍工作与其它工作考核评价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和激励控辍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是要及时排查控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控辍工作的针对性。尤其是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管理,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控辍工作。各校要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学校控辍情况,通过当地政府,争取村委、村民小组对控辍工作的支持。对违法使用童工的业主,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要协调工商、劳动、司法等部门依法施以处罚。
五是要认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严格学籍变动程序,及时反映学生辍学情况,使学籍管理工作更科学、更规范。
溧阳市教育局
二〇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转发 控辍 工作 意见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7月22日印发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基〔2005〕2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省控制辍学的工作目标,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现就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以下简称“控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意义。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做好控辍工作,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虽然并不高,但每年却还有上万名流生,做好控辍工作,涉及到上万个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涉及到上万个家庭的幸福和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做好控辍工作也是实现“双高普九”目标、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从实现“双高普九”目标、建设教育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控辍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控辍工作
2.我省今后一个阶段控制辍学工作的目标。2005年,小学阶段在校生巩固率、毕业生升学率均为100%,辍学率控制为0;初中阶段以县(市、区)为单位,年辍学率控制在0.8%以下,全省50个县(市、区)成为无流生单位;2006年,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0.4%以下,全省80个县(市、区)有成为无流生单位;2007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0,全省实现无流生。
3.认真制订控辍工作的规划和方案。各地要根据省定控辍工作目标任务,本着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层层制订2005年—2007年控辍工作规划,分年度落实各县(市、区)、乡镇、小学和初中学校的控辍目标、任务、责任人、相关措施、督查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各市在制订“无流生县(市、区)”规划时,原则上按“苏南所有县(市、区)和各市辖城区2005年实现、苏中2006年达成、苏北2007年全部实现”来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各地和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制度,打好控辍攻坚战,确保省定控辍目标如期实现。请各市将控辍的三年规划和分年度创建“无流生县(市、区)”的名单于今年6月底前报我厅。
三、坚持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控辍工作的法律责任
4.重点落实各级政府控辍的法律责任。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控辍的责任。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苏政发[2002]66号)提出的“县级政府负责控制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具体落实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的要求,强化县、乡特别是乡镇政府在控辍方面的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县(市、区)—乡镇—村组”控辍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控辍工作列入对县和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之中,加大权重,保证政府行为到位。
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使用童工、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或监护人等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要运用司法程序强制执行到位。要协调工商、劳动、司法等部门依法对违规使用童工、招收适龄少年做工经商的业主、“流生”的家长施以必要的处罚。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控辍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上学。
5.认真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控辍责任。依法控制辍学,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控制辍学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控辍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片分校包干,经常深入基层学校专题调研和现场办公,切实解决控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控辍网络,明确各自责任,相互协作,防止在校学生流失。要广泛动员和集中教育系统各方面的力量,抓严、抓细、抓实控辍各个环节的工作,防止出现漏洞。
6.全面落实学校、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控辍工作。中小学要建立控辍责任制,并将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落实到人。要建立学生上学日常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辍学,学校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上门动员辍学生返校工作,动员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与此同时,要采取“宣传月”、“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社会和家庭依法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四、狠抓关键措施,扎实有效地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7.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坚决纠正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要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使每一个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度重视农村初中、村小和教学点新课程的实施工作,着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学校及教师要倡导启发式教学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满堂灌”、死记硬背、搞题海战术的方式,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愉快学习、热爱学习。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量;坚持均衡分班,义务教育学校不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考试不排名次,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等的错误做法。各学校都要制订帮助“学困生”计划,认真细致地做好“补差”工作,防止学生厌学、失学。在农村初中推行“绿色证书”制度,让一部分学生接受更多的就业与创业教育。
8.加大扶贫助学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一种政治承诺,各地要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做好这项工作。加大各级财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助学制度。认真做好对贫困生“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落实中小学杂费减免政策,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借助全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电子化的平台,建立全省中小学特困生电子档案,实行动态式网络管理,全力做好帮困助学工作。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继续与团委、妇联举办“希望工程”、“春蕾班”等助学活动。要统筹各方面扶贫助学活动和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帮助,真正做到不因贫辍学。
9.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各地特别是苏南地区要按照“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切实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地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流动人口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规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的政策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4]38号)精神,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到指定的公办中小学上学。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要特别重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保证“留守儿童”在学校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和后勤服务,让他们安心住校上学。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行为品德养成和学习能力的提高,促使他们健康成长。要采取校车接送、开通公交车等多种方式,解决好路途较远学生的上学难问题。
10.实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完善“小升初”招生办法。加强学籍管理是从源头上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基础性工作。各市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9月新学期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严格学籍变动程序,对辍学生要及时记入电子档案,及时掌握学生辍学情况。各乡镇、中小学也要对学生辍学、动员返校和行政处罚等情况作明确记录,形成完整的工作资料。突出抓好“小升初”招生这一重要环节,不断完善“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克服并纠正当前“小升初”环节流失学生较多的情况。建立并完善小学移交和初中接收的学生档案,真正做到“无缝对接”,保证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
11.全面实行“控辍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各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凡初中年辍学率超过0.8%,小学年辍学率超过0.2%的,均列为“控辍重点管理单位”。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年初公布控辍重点单位名单,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凡被列为控辍重点管理单位的县(市、区)或乡镇,每月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报告一次控辍工作情况。苏北五市从今年新学年起,要每两个月向省教育厅报告一次控辍情况。上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左右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在所辖地区进行通报。省教育厅将不定期进行控辍情况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省对“控辍工作重点县”,每年由督导部门和基础教育部门等专门召开督办会,共同研究对策,推动整改到位。要建立控辍工作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各市要于每年3月和10月中旬分别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基础处报送控制辍学工作情况。
12、开展“无流生县(市、区)、乡镇”创建活动。各地要继续开展“无流生乡镇”和“无流生学校”的创建活动,.并将“无流生县(市、区)”的创建情况作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市(区)评比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从今年起建立“无流生县(市、区)”的创建制度,将对各市审核上报的“无流生县(市、区)”,组织人员逐一检查验收,并对通过验收的县(市、区) 给予适当奖励。
13.创新考试与评价的激励导向机制。各地在督政和督学活动中,要将控辍作为重要内容。改革中考招生制度,从2005年开始,公办热点普通高中要将50%左右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各地在分配计划时,要向薄弱初中倾斜。为有效控制辍学,我省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从今年起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地方,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中考”,凡不参加毕业考试或中考的均作为辍学,纳入当地年辍学率计算之中。
各地在贯彻本《意见》过程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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