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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07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379/2008-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人[2008] 16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8-06-03
发布日期:
2008-06-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了科学合理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
关于做好2007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
溧教人[2008]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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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08] 1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科学合理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晋升、职务评审、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现就2007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
考核原则和要求
1
.
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群众测评与组织评鉴相结合,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规范考核过程,从而使考核工作更具导向性,更贴近实际,更富有实效。
2
.
学年度考核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管理结合起来,应根据教职工担任的职务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考核。
3
.
强化师德考核,师德考核应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4
.
注重过程考核,各校应在遵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学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将平时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紧密结合在一起,并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认真做好过程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考核工作有据可查。
二
.
考核对象
1
.
参加学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全市教育系统所有正式在编教职工。其中学校负责对本校在编教职工的考核;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负责人(法人代表)、学区督学和局科室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成教专干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会同职社科负责考核。
各单位要加强对临时用工的学年度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各校要对现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学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其考核办法、考核等次和比例的设定参照在编教职工的考核进行,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临时用工人员要填写局提供的《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此表由学校和本人各留一份,不须上报;学校只须统一填写《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名册》(见附件3),并与在编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材料一起上报。
2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学年度考核,并要在《200
年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的“不进行考核情况”栏中注明:
(1)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2)本学年度办理离退休的教职工,工作不满一个学期的(工作满一个学期,在2008年2月以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则上仍须参加学年度考核);
(3)非公派外出学习半年以上;
(4)提前离岗退养人员。
三
.
考核程序
1
.
制订方案。各单位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完善本校的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包含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细化要科学合理,有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
2
.
自评。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教职工对学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对本学年度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认真填写好《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印制)。
3
.
处室(级组)考评。处室(级组)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职工的平时考核和自评情况写出考评意见。
4
.
民主评议。所有教职工都要进行教职工民主评议,一线教师要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
5
.
考核小组审核。考核小组对处室(级组)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对照考核标准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确定考核拟定等次,写出考核小组评价意见。
6
.
公示。拟定为优秀和行政嘉奖的人员要在校内公示一周。
7
.
确定考核等次。根据公示反馈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最终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8
.
复核。所有考核表上“被考核人要求复核意见”栏中都要有被考核人签名。同意考核结果的,由被考核人写上“同意考核结果”,并签上姓名。如不同意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可以申诉,待最终考核结果确定后,再由本人签名。如考核结果与其本人见面五日(工作日)内,被考核人既不签名,也不申诉,则视作被考核人同意考核结果,由学校“民主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签名,并注明情况。
四
.
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比例
1
.
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今年优秀比例为
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
的12%,行政嘉奖比例为
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
的3%,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行政嘉奖比例为5%,优秀和行政嘉奖比例均采取去尾法计算。希各单位严格按照优秀、行政嘉奖比例规定的指标上报。
2
.
下列几种情况经学校考核为优秀或行政嘉奖,可不占本校优秀或行政嘉奖指标。
(1)溧阳市第六批学科带头人经学校考核为优秀,可不占本校优秀指标;
(2)根据《关于溧阳市中小学上岗三年内教师考核的工作意见》(溧教人[2007]12号)文件精神,上岗三年考核(2005、2006、2007)均为优秀的教师,本学年度考核结果可以确定为优秀,且不占学校优秀指标;
(3)根据《关于溧阳市小学教师脱产培训轮训的工作意见》(溧教人[2006]28号)文件精神,脱产培训优秀学员学年度考核经学校同意可定为优秀,其指标不占学校名额;
(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溧教人[2007]21号文件精神,赴苏北支教教师考核被受援学校推荐为优秀,经支教学校同意,支教教师学年度考核优秀可不占学校优秀指标。
(5)溧阳市第六批骨干教师和溧阳市职业学校第一批骨干“双师型”教师经学校考核为行政嘉奖,可不占本校行政嘉奖指标。
3
.
所有教职工按人事关系属校进行考核,交流教师由接受交流的单位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再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为“优秀”和“行政嘉奖”的人员占用原单位的指标。下乡交流教师工作表现突出,可优先考虑“优秀”等次。
4
.
单位公派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5
.
经局批准的内退人员学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合格。
6
.
待岗人员如待岗表现较好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7
.
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优秀或行政嘉奖:
(1)受过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4)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
(5)不满负荷工作的;
(6)教学质量较差的;
(7)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8
.
下列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
(1)试用期(2007学年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9
.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学年度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五
.
有关说明
1
.
有关表册的填写:
(1)《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优秀、不合格人员的《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要
一式二份,一份归学校教师业务档案,另一份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收入教职工人事档案。
合格、基本合格人员的《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只须归学校业务档案。
各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督学的年度考核表各栏目要填写清楚,
一式二份
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年度考核表一
律用碳黑墨水笔填写,
签字笔、蓝黑墨水笔、圆珠笔等填写都无效。
(2)《200
年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统一印制,一式白、红、黄三联)。填写时,“200
年年末人数”填“2008年7月”各单位在编教职工总数,包括在职、督学、成教、退养、内退、病休、待岗等人员;“考核结果”中“科级”相当于高级职称,“科员”相当于中级职称,“办事员”相当于初级职称,职员也统计在“办事员”内。
“参加考核人数(含局考核人数)”+“不进行考核人数” =“200
年年末人数”
(3)《2007学年度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见附件4)一式二份,填写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顺序排列,
单位负责人和督学姓名写在“优秀”等次人员后面,
等次由局考核后填写。“内退”人员填写在考核“合格”人员的后面,并注明“内退”字样。不定考核等次和不进行考核人员依次填写在考核“不合格”人员后面(没有“不合格”“基本合格”就直接填写在“合格”人员后面),
“等次”栏内填写“不定等次”或“不进行考核”,并注明原因。
填写“职务(称)”栏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填行政职务,其余教职工填教师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
(4)《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行政奖励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二份。本表填报对象为学年度考核优秀和行政嘉奖人员,填写时按优秀、行政嘉奖的顺序排列,不占指标人员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5)《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二份。填写时,不占指标人员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2
.
各单位上报材料:
(1)优秀和不合格人员的《常州市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各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常州市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二份
;
(2)《200
年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批表》三联;
(3)《2007学年度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二份;
(4)《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行政奖励人员汇总表》二份;
(5)《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二份;
(6)《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名册》一份。
3
.
成教专干的有关考核材料由职社科负责上报。
4
.
工作日程安排:
6
月20日前
由学区督学到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审批表;
8
月25日前
各校完成学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把考核材料上报给学区督学;
8
月底前
督学把本学区的年度考核材料上报到局组织人事科。
希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充分发挥学年度考核对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作用。
附件:
1
.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
2
.
《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
.
《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名册》
4
.
《2007学年度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
5
.
《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行政奖励人员汇总表》
6
.
《2007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
溧阳市教育局
二〇0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
年度考核
工作
意见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
年
6
月
4
日印发
校对:黄志群 共印35份(网上发布)
附件1: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根据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刑事处罚或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受行政处分的人员,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8)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的比照关系,暂按以下口径掌握:行政警告对应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对应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撤职对应撤销党内职务的办法办理。
溧阳市教育局
二〇0八年六月
附件2:
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学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学历
教师资格
聘任岗位及工作量
教学工作:任
年级
班
周课时
节;
其他工作:
自
我
鉴
定
意
见
年 月 日
考核小组评价意见
填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
意见
评定等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仅供现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临时用工人员填写。
附件3:
2007
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临时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名册
单位(公章):
序号
姓名
等次
备注
序号
姓名
等次
备注
序号
姓名
等次
备注
1
1
1
2
2
2
3
3
3
4
4
4
5
5
5
6
6
6
7
7
7
8
8
8
9
9
9
10
10
10
11
11
11
12
12
12
附件4:
2007
学年度溧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
单位
(公章):
序号
姓
名
职
务
称
等
次
序号
姓
名
职
务
称
等
次
序号
姓
名
职
务
称
等
次
1
1
1
2
2
2
3
3
3
4
4
4
5
5
5
6
6
6
7
7
7
8
8
8
9
9
9
10
10
10
11
11
11
12
12
12
13
13
13
14
14
14
15
15
15
备注:本表须一式两份。
附件5:
2007
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行政奖励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等 次
备 注
序号
姓 名
等 次
备 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
合计
(
)
优秀 人,占参加考核人数 %,其中考核优秀不占指标 人,占参加考核人数 %;
行政嘉奖 人,占参加考核人数 %,其中考核行政嘉奖不占指标 人,占参加考核人数 % ;
单位
(公章):
备注:本表须填写年度考核为“优秀”和“行政嘉奖”人员,不占学校指标的人员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一式两份。
附件6:
2007
学年度溧阳市教育系统考核优秀人员汇总表
单位
(公章)
:
序号
姓 名
等 次
备 注
序号
姓 名
等 次
备 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
备注:年度考核为“优秀”,但不占学校“优秀”指标的人员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本表须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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