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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财政局计算机及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索 引 号:
014143440/2008-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财办〔2008〕9号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08-04-22
发布日期:
2008-04-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财政局计算机及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溧阳市财政局计算机及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溧财办〔20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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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镇财政所:
为规范财政系统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 ,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畅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
计算机设备管理
一、计算机设备实行管理和使用两分离的原则,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个渠道进来的计算设备均应到办公室进行登记方可使用和安装本系统应用软件。
二、计算机设备(包括服务器、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网络设备,以及计算机主机和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刻录机;显示器、打印机、UPS、移动硬盘、键盘、鼠标、音箱、手写板等)按业务工作需要分配到各科室使用和保管,各科长(主任)必须对领用的设备负责,领用(退回)设备时,都必须认真清点并签收(签退)。
三、凡增添计算机设备必须预先向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请示领导批准后按实际情况配发设备。
四、当计算机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毁坏时,需要将原设备交回办公室(不能自行拆除设备的任何组成部分),按以旧换旧,以旧换新的原则,换领相应的设备。
五、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人员调动时,计算机设备必须上缴,经清验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动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任何计算机及配件 。
计算机使用管理
一、分配到科室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使用者要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
二、工作人员原则上只能使用分配给自己的计算机,无特殊情况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三、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配件和外设。严禁任何人更换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程序,特殊需要,须经办公室微机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四、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五、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遵守保密规定。
六、为保证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软盘、优盘及其他移动存储设备必须查毒后方可使用。
七、工作时间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播放MP3、CD、VCD、DVD等。
八、对打印机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得在加电状态时手动走纸;不得连续打印超过30分钟;使用共享激光打印机,必须正确安装合适纸张,发送数据应及时处理并取走打印材料。
九、不间断电源UPS不得与大功率电器如热水器、电水壶、电热器、空调、电扇等共用一个插座,UPS输出端不得加载大功率电器。
十、未经同意,严禁修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程序设置。不准随意进行硬盘格式化等操作。
十一、工作站不得擅自将系统软件复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各工作站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或转储。
十二、工作站对涉密的磁盘、打印纸要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和处理,如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十三、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持计算机整洁,对计算机定期除尘。计算机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或发生设备故障,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微机专业人员处理,不得自行检修。
十四、自觉遵守开机、关机操作步骤,不得频繁开关机器,关机后一分钟方可开机。
十五、规范键盘操作,使用键盘时防止烟灰、纸屑、茶水,尤其是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钉等金属物掉入键盘内,以免造成短路而损坏键盘。
十六、避免计算机、打印机的疲劳使用,降低机器损耗。
财政信息系统管理
一、本系统所有财政信息系统软件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因业务需要增加新的业务软件,需提交申请报告和需求说明,由办公室请示领导批准后,负责实施。
三、操作人员要严格保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不准外泄。
四、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软件流程和业务流程操作。
五、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六、财政信息系统必须在内网中运行,安装财政信息系统的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
局域网安全使用管理
一、本局局域网实行了内外网物理隔离,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内、外网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局域网络使用的基本知识,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网络工作软件及其使用方法。
三、保证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更改已录入内容。
四、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严禁传递带有病毒的信息和软件。
五、计算机硬盘共享,重要资料设置密码,严禁私自改动。
六、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
七、IP地址只能由办公室计算机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分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已分配的IP地址和重装操作系统;未经办公室微机专业人员同意,严禁擅自拷贝有关程序及内容;严禁擅改他人文件
八、严禁计算机交叉接入内外网(一台计算机只能接入外网或者内网)。
财政系统INTERNET使用管理
一、每个科室只准一台计算机接入外网,其他计算机禁止接入外网。
二、向网上发送信息要逐级报批并有专人负责。一般信息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信息由主管局长批准,涉密信息一律不准上网。
三、接入外网的计算机,上班时不准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信息、上网聊天、看电影。
四、接入外网的计算机,严禁从网上下载游戏、电影、音乐、文字、图片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五、接入外网的计算机,严禁登录黄色网站和有反动政治倾向的网站。
六、接入外网的计算机,严禁浏览黄色和有反动政治倾向的信息。
七、接入外网的计算机,未经办公室微机专业人员同意,严禁下载各种计算机软件及应用程序。
八、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事故责任追究
一、计算机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办公室微机专业人员说明详情,不得私自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
二、为保证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必须查毒后方可使用,如因工作人员使用未经杀毒的软盘导致财政信息系统感染病毒,或擅自玩游戏,播放MP3、CD、VCD、DVD造成计算机损坏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维护费用,情节严重的报局领导给予处分。
三、接入外网的计算机,因未经办公室微机专业人员同意,私自从互联网下载有关内容而致使黑客或病毒侵袭的,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局系统管理员每星期五检查代理服务器,发现不遵守本规定者,将提出警告。若情节严重者,报局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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