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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
1、全市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实施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是我省各级政府五件实事之一,是一项改善贫困农户基本生活条件的安居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根据省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我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于去年9月份启动,截至今年9月份,全面完成了农村1194户草(危)房改造任务。共投入草(危)房改造资金2806.82万元,拆除旧危房屋2500间,新建房屋2186间,置换房屋698间,复垦土地4.6万平方米,3520人得到安居。常州市验收组高度评价,并认为我们这次草(危)房改造呈现了六大特点:一是改造户数多(占整个常州的33.78%);二是茅山老区多(占农村的53%);三是场圃改造多(占整个常州的三分之二之多);四是各级投入多;五是新建、置换户多;六是社会反响好(没有一封人民来信,充分体现三公开一把关,严格按程序阳光操作,高标准严格执行)。市审计局在最终验收报告中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市的草(危)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有方、措施有力、工作有效、推进有序,在确定帮扶对象上能立足一个“准”字,在资金管理上能突出一个“紧”字,在工程质量上能把一个“严”字。从而保证了我市草(危)房改造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在有限时间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草(危)房改造任务。
2、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溧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重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积极做好低保工作。针对镇(区)低保金发放不规范的状况,加强了制度建设,并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的意见》以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运行,加强了管理,确保低保金到位率、发放率达100%。今年以来,全市共新增低保841户、1752人。截至目前,全市低保2209户、5166人。其中,城镇居民826户、1878人,农村居民1381户、3285人,失地农民2户、3人。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96.3万元,其中,各镇(区)配套农村居民低保金69.8万元。同时,按照动态管理原则,社救科重点组织对各镇(区)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普查,不符合条件者当即取消,符合条件者及时纳入低保,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根据变化及时办理退保手续或调整低保标准。
3、敬老院建设得到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得到提高。 以实施第二批星光计划项目和农村草(危)房改造为契机,着力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积极改善敬老院设施,扩大敬老院容量,提高入院率。共投入420.5万元新(扩)建溧城镇、平桥镇、南渡镇敬老院。溧城镇新建敬老院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300平方米增至2800平方米,床位由原来的72张增至144张。南渡镇新建敬老院占地面积26亩,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床位88张。平桥镇敬老院在原址基础上新建,新建敬老院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床位有原来的28张增至48张。通过新(扩)建农村敬老院,切实改善了农村散住五保人员的住房条件,提高了五保入院率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水平。同时结合全市农村草(危)房改造,一部分农村五保人员的住房得到维修改造,另有142名住房特困五保人员入住了镇(区)敬老院,相应的住房改造资金划入敬老院,既增强敬老院建设能力,又解决了散住五保人员的住房难问题。目前共有五保人员2903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767人,农村散居供养2136人。今年五月,溧城、南渡、平桥三个敬老院顺利通过了常州市的星光计划验收。
4、高度重视社会救灾救济工作。今年春节期间精心组织了市镇两级走访和慰问困难群众的工作,市各套班子领导共走访慰问了20个镇(区)204户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12万元;各镇(区)走访慰问了800多户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128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5、有效开展了全市募集衣被济困和慈善“一日捐”活动。为将我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积极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全市困难群众生活、生产、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了全市募集衣被济困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双募活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发动和精心部署。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率先举行了捐赠仪式,迅速掀起了全市“双募活动”的热潮,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无私奉献,截至目前为止共接收慈善款80万元。另外,市巨神化工厂厂长蒋志平个人捐赠全棉针织内衣2800套,价值折合人民币15万元。“双募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充分体现了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展示了溧阳人民团结互助、乐善好施的精神风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6、社会福利工作稳步发展。一是福利企业不断壮大。今年,我们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平等参与福利改制、改造,投资主体多元化,各种经济成份的联营和合作,激发了福利企业的活力,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预计全年销售收入将突破20亿元大关,实现利税8000万元。同时我们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监督力度。利用年检、换证等有效手段,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利益,全市福利企业已安置残疾职工2180名(其中今年新增安置160名),残疾职工上岗率达80%以上,参保率100%,残疾职工的医疗保险也得到了改善。二是福利彩票销售状况良好。我们确立了做大做强福彩市场的思路,不断树立福彩品牌,投入5万多元加强福彩知识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购彩氛围,同时加强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对各投注站统一制作并设立标志牌、号码走势图、福彩知识宣传栏等,全市已有15个投注站达到省福彩中心要求,并建立福彩专卖店一个,到目前为止,全市已设投注站27个(其中今年新增9个),初步形成销售网络完成电脑彩票销售340万元。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1、村民自治建设更加深入。我们对村民自治坚持长效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出台了规范化管理细则,和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全市村务公开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多次举办由全市各镇(区)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委员、民政助理和重点村村主任培训班。局组织人员深入村镇加强指导,采取典型示范、以点促面、全面推进的形式,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市村民自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村委会工作内容得到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三个层次的村民自治格局,村民自治水平明显提高。19个镇(区)已经全部通过常州市村民自治模范镇验收。这些都为当前的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们正依法对全市298个村委会(其中8个“村居合一”)进行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们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分析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了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成立了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和业务培训。各镇(区)都相继成立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80%的镇已召开了动员大会,85%镇(区)选举日定在12月10日前,50%以上镇(区)打算搞海选。为进一步加快天目湖的发展,打响天目湖这一品牌,经批准天目湖镇、平桥镇已顺利合并。
2、社区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建设工作。社区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为强化社区功能,实现社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我们以创建示范社区居委会为动力,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3月份,溧城镇21个社区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各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积极发挥驻区单位、社区居民的作用,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工作站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社区居民创办服务网点不断扩大,管理日趋规范;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区建设格局逐步形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市已有清溪路社区、北门社区、溧城老年公寓通过“星光计划”的验收。钱家社区、燕山南苑社区、垄坊场社区、昆仑东苑社区和县前街社区也已通过常州市示范社区的验收。
三、基层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今年四月一日起,我们对全市婚姻登记进行了集中办理,在既无编制又无经费的情况下,我们本着高度的事业心,对婚姻登记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依法登记制度,有效制止了违法登记、人情登记、搭车收费等现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186对,离婚登记538对,其中集中办理结婚登记2410对,离婚登记387对。
2、今年,我们依法对3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8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率达100%。全市新批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社团4家。
3、去年底,我们完成了殡仪馆的改制工作,改制后,我们从健全制度,加强引导入手,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正常有序,窗口形象有了明显提高。在化尸减少、墓穴销售减少的情况下,我们开源节流,收入稳步增长,比去年同期增加3.5%,成本支出明显减少,比去年同期减少27.1%,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我们对全市16个公益性公墓进行了摸底调查,为下一步的管理打下基础,殡葬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坚决杜绝土葬和变相土葬。
4、我们经过实地察看,今年以来共命名住宅小区11个,城区道路命名、更名46条,镇道路10条、巷2条,设置路牌417块。
5、我们对民间组织从完善年检制度入手,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被评为江苏省民间组织管理先进单位。
四、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老年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今年举办了二期村级老年协会会长培训班。第十七个敬老日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一是市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二是举办了市级机关退休干部金婚庆典;三是举行了文艺演出;四是举办了老年人书画展;五是召开了庆祝大会,营造了浓浓得敬老氛围。同时,我们积极想办法筹集资金,为全市农村1597名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统一缴纳了应由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走访慰问了全市32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37400元,并为他们进行体检。我们还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做到随到随办,已发放老年优待证1734份。同时,老有所养得到了落实,目前全市有23个村的3275名老人从村集体经济中领取养老金补贴。
在去年调查诊断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又一次开展了精神疾病调查筛查诊断,并于三月底全面完成了此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给我市的工作任务。同时,我们还精心组织开展了助残日轮椅捐助活动,我市共有260名贫困残疾人和因其它原因而行动不便的老人受益。实施了为百名贫困白内障患者送光明工程,实施百名残疾人安置就业工程,截止到目前,有156名残疾人经体检合格,分别被我市5家福利企业招收录用,超额完成了年初提出的任务指标,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0月份,在常州市残联的支持下,再一次为4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
五、民政自身建设和窗口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工作件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桩桩包含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事事充满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保证,也是更好地履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民政宗旨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着重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1、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我们坚持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为指导思想,明确了“领导当楷模,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局领导班子从团结,勤政入手,形成了干事创业的合力,创建了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好班子。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孺子牛”精神鞭策自己,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身在民政,热爱民政,建设民政,献身民政”的意识,整体素质得到了不断提高。我局今年被市委授予“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称号。
2、开展政务公开、规范服务,促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建设。为建设和完善民政工作运行新机制,增强民政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了服务细则和实施办法,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监督奖罚措施、法律依据、承办单位逐级量化到各镇(区)民政办、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统一制成醒目板面,公布上墙,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有了“办事指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3、抓机制,提高窗口形象。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政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监督管理机制,各镇(区)民政办和殡葬行业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等方面聘请民政窗口行风监督员156名,形成专门的文件,发放专门的聘书,召开各行各业座谈会24次,通报民政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从而真正树立民政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新形象。市婚姻登记处被推荐为省民政窗口先进单位,溧城镇民政办、天目湖镇民政办、埭头镇敬老院、市殡仪馆被推荐为常州市民政窗口先进单位,市民政局被推荐为常州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在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代表常州市作了专门发言,得到了省厅纪检组的充分肯定。
4、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系统活动。成立建设学习型机关、系统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机关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分散学习、外出受训等形式,进行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学习,相继组织了各镇分管民政的领导、民政助理、敬老院院长、村主任、老龄工作负责人等培训,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学习中,我们着重坚持了三项制度,做到三个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一是坚持党委中心学习制度,把中心组学习与干部教育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先后组织了以贯彻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两个率先”为主要内容的10个专题学习,党委成员和党员干部的领导和科学决策能力得到了明显的加强;二是坚持机关学习制度,把机关干部教育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我们在民政系统内部掀起了向“为民模范”周国知学习的热潮,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把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七一前夕,我们组织全体党员赴井冈山参观学习重温革命历史,学习伟大的井冈山精神,给全体党员上了生动的一课。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〇?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