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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3年度溧阳市民政局重点工作安排
索 引 号:
014143483/2008-0005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3-01-03
发布日期:
2008-03-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分11点对2003年度民政工作重点做出安排
2003年度溧阳市民政局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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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镇(区)90%的村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达标。
2、清理乱埋乱葬达标(所有公路两侧300米以内,以及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农田保护区和林区内无坟头。
3、火化率100%,无违规土葬,积极推行丧事简办,移风易俗。
4、婚姻登记率、婚姻登记合格率、初婚医检率100%。
5、各民政对象优待金按政策规定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户每年2800元,烈属每户每年1200元;其他优抚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
6、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备基金2万元以上。
7、最低生活保障“三率”(保障资金到位率、应保对象保障率、保障经费兑付率)和建档率100%。
8、完成危房修建、结对扶贫、残疾人就业安置、白内障复明手术、爱心献功臣和就学救助等任务(千户工程)。
9、严格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完成入院供养任务。
10、完成城镇退伍士兵安置任务(含顶替农村籍指标的非农人员)。
11、完成精神病患者的调查摸底、台账资料建立,落实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机构。
二〇?三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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