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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提高村委会村民自治水平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08-0000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03〕71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2003-07-16 发布日期:2008-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从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两个方面提出了提高村委会村民自治水平的具体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提高村委会村民自治水平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溧民发〔200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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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切实提高村委会村民自治水平的具体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将此件及时转发至各村委会认真对照执行。
二〇0三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切实提高村委会村民自治水平的具体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重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特对村委会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硬件建设方面
    (一) “五室齐全”。有宽敞明亮的村委会办公室、村民代表会议室、村民议事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除村委会办公室单设外,其余四室可单设,也可一室多用,但必须并列挂牌)。
    (二) “一箱两栏”。有村民联系箱、村务公开栏和宣传栏(公开栏和宣传栏必须并列设置,且大小适中、美观整洁;“两栏”不可混用)。
    (三)档案健全。内容包括:1、村委会历届选举工作综合资料;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3、村委会会议记录;4、各工作委员会活动记录;5、村务公开内容和反馈意见登记;6、村委会历次工作报告;7、历次财务收文报告及工作委员会历次工作报告;8、历次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干部记录;9、上级关于村民自治的村里可操作的或需要村一级落实的文件材料。除档案之外,其余的各种资料必须及时妥善保存并按顺序建立规范化台账。档案和台账必须统一按常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村民自治工作业务档案和台账的通知》(常民基[2003]7号文件)及时装订成册。
    (四)制度规范。1、村委会工作职责;2、村委会工作学习制度;3、村民代表会议制度;4、村务公开制度;5、民主理财制度;6、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7、民主评议干部制度;8、村委会成员名单;9、村民代表名单;10、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名单;11、村民组织机构网络图;12、经济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13、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14、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职责;15、文教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16、其它职责和制度前1至11项为主要职责制度,必须上墙于村委办公室、会议室或活动室的醒目位置; 12至16项职责制度必须在 专门委员会工作人员办公室归口上墙。
    (五)指标明了。1、本村经济和社会概况(村简介);2、村班子三年任期目标;3、每年至少为村民办的两件以上公益事项、农民收入、农民的合理负担以及农民负担占上年度末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等。上述三方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均须上墙。
    (六)村容整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村级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确保无乱占乱用土地现象。
    二、软件建设方面
    (一)搞好宣传、培训。利用板报、《村民自治歌》等宣传材料、编印小册子、结合纪念活动、搞好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村组干部和村民学习村委会组织法,使村组干部和村民了解该法的基本内容,了解村民自治模范单位的基本标准条件,掌握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二)依法民主选举。1、村民选举委员会民主推选产生并发布公告,选民名单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并依法按时张榜公布;2、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选举工作,用多种形式宣传村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知识;3、按法律程序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并发布公告,或实行一次性投票选举;4选举大会及投票站院规范,设立秘密写票处,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村民按照差额、无记名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由大会推选的工作人员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当众公开选举结果并发布公告;5、按期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6、村委会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岗位责 任制明确,班子团结,工作协调,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7、届期内村委会干部基本稳定,对因故出缺的成员在两个月 内依法按程序补选;8、党支部尊重村民的选举结果,保障村委会依法独立行使自治职能,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三)实行民主决策。1、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按每10-15户选一名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性、代表性;2、每年召开两次 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所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由村民 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决策程序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内容必须提前 3天书面通知村民代表,参加会议的代表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村委会有书面报告,代表们分组讨论,会议认真记录,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4、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必须由村民大会通过,如果村民大会无法召开,则挨家挨户(三分之二户数)签字通过;5、村委会认真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不拖延,不打折扣,不更内容。
    (四)严格民主管理。1、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不违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本村实际,体现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干部群众自觉遵守;2、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级财务每季度公开之前,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计、讨论通过后方能公布;3、村委会各下属工作委员会有明确职责,切实发挥作用(工作实绩要有记录);4、严格公章管理制度,村民小组的印章由小组长管理,村委会印章由村委会管理;5、村级财务由 村委会管理。
    (五)加强民主监督。1、村务公开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一项重大政策,村务公开内容必须全面、真实,时间及时、统一,形式多样,程序规范,逐步做到村民群众在村务大事讨论决定之前耍了解,讨论决定中要参与,讨论决定后的执行情况要监督。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须达90%以上,无因村务不公开或账目不清而引发群众上访事件;2、村委会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有文字材料;3、村委会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每年1-2次向村民代表会议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村 民代表会议的评议,经评议不称职的,依法按程序罢免。
    (六)稳定社会秩序。1、有治安网络和防范措施,村内无违法 乱纪行为,无刑事案件和重大事故,无封建迷信、伪科学和赌博活动,村风民风好;2、民事调解及时,一般民事调解不出村,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3、拥军优属、扶贫帮困、五保养老、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落实。
    (七)扎实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 表的作用,妥善处理好村委会等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两委会”之间、村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注意提高各类会议的质量, 认真对待会议的形式以及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培育典型,学习先进经验,勇于探索实践,形成自身特色,不断提升村民自治工作水平。
    (八)与村挂钩联系。1、相关部门与村挂钩联系,村民自治指导小组成员等干部与村建立联系点;2、民政部门牵头定期召开村民座谈会:任意点名村民参加座谈和到农户家交谈,了解村民学法、知法、守法情况;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应尽义务情况及自治能力;村民对开展自治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村民对乡村干部发扬民主、依法 办事等方面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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