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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我市着力做好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索 引 号:
014143483/2008-0008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08-05-16
发布日期:
2008-05-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介绍了我市做好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相关情况
我市着力做好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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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将其列入2008年市政府要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中,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灾民“住有所居”、“屋可安居”。
经调查,全市共有因灾需政府救助住房恢复重建对象170户,其中新建118户,维修52户。根据溧阳市《关于全市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为:房屋主体结构良好,屋面或部分墙面损坏严重,维修成本8000元以上的,每户补助2000元-5000元;全倒、严重危房需重建的1-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救助标准为8000元-10000元;需重建的3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救助标准为12000元-15000元。市财政共安排3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灾民住房恢复重建。经过5个月的认真组织和紧张施工,通过本人申请、公示审核和签订协议等阶段,目前全市170户恢复重建住房已全部完工,进入最后的组织验收阶段。
二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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