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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5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4143432/2008-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04-12-10
发布日期:
2004-12-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5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005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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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二○○五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和不断增强司法行政职能,努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台阶,为“法治溧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法治溧阳”建设,做好考核总结工作,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是实施“二五”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规划的第五年,是全面完成两个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考核总结之年。全市及各镇(区)单位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到2020年,确保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和江苏省委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江苏’”的目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突破点,认真制定好年度“法治溧阳”的实施计划,认真掌握总结好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法治溧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学习省“法治江苏”纲要,制定“法治溧阳”纲要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江苏”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江苏”纲要,结合我市城市化发展战略,制定“法治溧阳”纲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二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溧阳”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这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数据资料,汇总情况信息,力争今年上半年出台“法治溧阳”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推进“法治溧阳”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今年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一是加强专业化宣传阵地建设。在总结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充分利用镇、村、工厂、学校、机关、社区普遍设置的墙报、黑板报、橱窗、专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在《溧阳市司法行政》上开辟“法治溧阳”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二是加强社区宣传阵地建设。根据上级部署的“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要求,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与溧城镇的合作,积极参与“市民教育学校”的有关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内的黑板报、宣传橱窗等作用,向广大社区居民大力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真正体现服务群众的理念。三是加强街头广场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环境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组织或配合开展以市镇中心广场、一百广场为基地的街头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化重点群体学法用法
2005年,我们将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法人、经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五个重点群体的学法、用法,采取措施,制定规范,取得实效。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六部委局《关于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建立普法讲师团,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建议试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促进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协调引导将法制课纳入教育计划。并将起草《加强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意见》,规范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真正将该项工作引向深入。三是要推行企业法人、经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等制度,加强力度、逐步规范。
4、全面考核总结好“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
按照“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全面完成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总结考核评比工作。要通过召开总结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认真分析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以建设“平安溧阳”为立足点,全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积极探索建设“平安溧阳”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建设“平安江苏”和建设“平安溧阳”是省委省政府、溧阳市委市政府对政法系统提出的新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在建设“平安溧阳”这一系统工程中肩负着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制保障、社会综合治理等重要职能。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将司法行政系统在建设“平安溧阳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1)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抓硬件到位、抓人员到位、抓经费到位、抓工作到位,规范化运作市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主要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统一要求,明确部门职能,健全领导接待、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督察回访、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调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人员的责任心、法律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大调解工作的蓬勃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力争今年大调解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变硬件为主为硬件软件齐抓,变输血为造血,变上访为下访,变总结经验为继承创新齐抓,使大调解工作提高新层次,走上新台阶。
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一是要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以建设规范化司法所为重点,指导帮助司法所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制定司法所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并不断完善工作职能、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围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研究探讨司法所工作的新路子和方法。
3、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减少预防重新犯罪这一目标,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不断探索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一是探索建立严格规范的衔接、列管列控和侦查打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登记制度、情况排查分析制度和与法院、公安部门的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判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对重点对象落实专门帮教措施,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列入重点帮教,实行监控,防止重新犯罪。二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网络。巩固和发展各镇司法所的作用,落实帮教小组,建立“三帮一”机制,开展“一帮一”活动,着力提高帮教效果,做到不脱节、不漏帮、不失控。确保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4、探索开展“社区矫治”工作。根据常州市“社区矫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试点单位,制定溧阳市矫治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初步形成工作机制。试点单位要建立“社区矫治”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建立“社区矫治”工作网络,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治”工作氛围,确保“社区矫治”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5、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一是建立机制,疏通法律进社区的运作渠道;二是制定方案,明确政府各部门法律进社区的任务;三是形成制度,加强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管理;四是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效果。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诚信为本的形象
1、继续加强公证管理工作。一方面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公证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大继承公证的调查力度,避免错证的发生;要进一步开拓证源,试办一些新类型的公证。
2、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与指导。对各法律服务所
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执业道德、职业纪律情况进行检查;三月底前完成各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工作;组织各法律服务所主任到常州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对全体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水平。
3、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是采取多
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重点对象仍然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争取各级党政部门对法律援助的支持,让全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二是按照省厅《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和常州市局的要求和部署,制定规划,争取法律援助专项拨款有所增加,力争建设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三是认真执行省厅制订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规范》,规范“12348”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和审查工作,在内部管理、案件质量监管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和审查、指派和归档等操作程序,严格质量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完善“12348”法律服务功能,确保咨询电话有人接听,提高咨询接待的水平,坚持紧急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定期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整合法律援助职能,发挥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阵地,建立社会维权基地,为特殊群体提供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4、加强律师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通过开展“诚信律师、诚信律师事务所”评比活动等,加强律师诚信教育,提高律师整体素质,树立律师良好形象。二是要巩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与法官的交往关系,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三是继续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不再挂靠司法行政机关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也要通过联所等方式建立党支部,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司法队伍整体形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执政党能力建设的精神,以“争创团结、廉洁、开拓的好班子”为目标,认真制定创建好班子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对外形象。
2、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2005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把科学的发展观与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结合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同时,还要认真组织全市司法队伍学习本职岗位的业务知识,使自己成为部门业务的行家里手,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驾驭工作的本领。
3、强化机关工作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实行层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规范日常工作的运作秩序,是自己完成的工作任务决不推给别人,是自己科室完成的任务决不推给其它科室,努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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