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溧阳市2007年度紧缺人才培养
索 引 号:
014143512/2008-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发[2007]33号
发布机构:
市人事局
产生日期:
2007-05-28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2007年度紧缺人才培养
溧阳市2007年度紧缺人才培养
溧人发[2007]33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开展
2007
年度紧缺人才培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06]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市2007年度人才开发专业目录》(溧人发[2007]26号)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现就开展我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第一层次2名左右,对象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其培养对象、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常州市“831”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市杰出人才、市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市优秀科技人才及其后备人才。
(二)第二层次4名左右,对象主要为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招商、旅游管理、物流、外经外贸、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5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单位业务骨干。
(三)第三层次25名左右,对象主要为经营管理、高级营销、软件设计、新材料、输变电设备制造、工程机械和车辆配件、生物医药及精细化工、财经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35周岁以下,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培养方式
(一)第一层次:主要由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培养方式,自行联系培训机构实施。经费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
(二)第二层次:主要赴境内外相关培训机构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培训、硕士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等,可由单位或行业统一组织,也可由个人自行联系。经费资助标准原则上为培养费的一半,一般不超过1.5万元/人。但对于特别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可加大资助力度,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
(三)第三层次:主要采取由市人事局与相关培训机构联合办班的方式进行。经费资助标准原则上为培训费用的三分之一,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层次培养对象提出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市人事局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对其资格条件、培训实施方案等进行审核,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市人事局下达批复意见。
四、经费资助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对象向市人事局申请培训经费资助,申请经费资助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和培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相关培训毕(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推荐相关人才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在时间、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各承担紧缺人才培养的培训机构要认真制定培养方案,严格按照确定的培养方案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市人事局将适时对紧缺人才培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溧阳市2007年度第 层次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溧阳市2007年度第
层次紧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现任职务
现 职 称
取得时间
毕业院校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电子信箱
电 话
手 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所获荣誉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省“333”工程培养对象
第 层次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市“831”工程培养对象
第 层次
市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
培训实施方案
培训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培训方式
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
费用预算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门
管意
部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人事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小
人组
才审
工批
作意
领见
导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市人事局各一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