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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索 引 号:
014143512/2008-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发[2003]20号
发布机构:
市人事局
产生日期:
2003-04-04
发布日期:
2008-04-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溧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溧人发[20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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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溧阳市专业
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
溧人发[2003]20号
主题词:专技人员 继续教育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实施整体
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继续教育必须以促进我市专业技术
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体现先进性、实用性和独创性的原则;必
须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教育核心,加速我市专业技术人
员知识更新;必须把继续教育与我市经济建设总目标相结合,提
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能力和科技进步
的创新能力。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
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补充、增新、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造力。
第四条 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二章 内容、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应根据本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
按不同岗位、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单位条件等实
际情况确定,以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发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
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重点,学习相关的科学技术发展中
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以培养开发专业技术人员
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对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不同的
继续教育内容。
第六条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和掌握与专业技术工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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